《再議印度之佛教》
------------------------------------------------- 中略-------------------------------------------------------
其學佛菩薩之大乘人,應於原著佛理要略章所列攝表之後,加一綜合表如下:

吾分佛理為五乘共理、三乘共理、大乘特理之三級,
前二級之理,原著第三章已明;第三級之理,
則開法性空慧、法相唯識、法界圓覺三宗攝之,許皆平等究竟。
故於法界圓覺宗所通攝之台、賢、禪、淨、密,都應修正其原持意念。
台之藏、通教,與賢之小、始教,有一分應歸三乘共理;另一分之唯屬大乘者,
則無論藏、通、別、圓,與小、始、終、頓、圓,均應收入大乘特理。但將
藏教、小教者可視為由十信入初住菩薩所看大乘法,
通教、始教者可視為由十住、十行、十向、四加行入初地菩薩所看大乘法,
別教、終教者可視為由初地至七地菩薩所看大乘法,
圓教、頓教者可視為由七地入八地、八地入佛地所看大乘法;
貫通前後惟一大乘法,特由菩薩解行淺深,所見有殊。
如此、則雖無五類斷證因果,但不妨有五重菩薩位看法。
特台、賢較重地上菩薩看法,性空、唯識較詳地前入初地菩薩之看法耳。
禪則等於天台離言諦,不須另開頓教,亦非別趨在諸教之外,乃對教義特示證德。
淨、密應復其輔行原位,不令囂張過甚。
淨非可廢諸乘解行之另一獨特法門,密非判餘為顯教而獨超其上之密教,
亦非各宗各派宗見各持下之唯一修證。
但如社會立法中,
淨為保壽險法,令死時有一依怙;密如災病失業等保險法,令困厄時有其救濟。
以社會力補助於自力,仍須自力積注於社會力,
不惟不能懈廢自力,且由加多自力集成,故悟修仍以自力為本位。
經此決擇修正所成新體系,人生向上發達漸進菩薩乘,遂可得而言矣。
裴休,禪宗、華嚴人也,其序圓覺經曰:
『諸天正樂,修羅方瞋,禽獸懷獝狖之悲,鬼獄沉幽囚之苦,
端心慮、趨菩提者、惟人道為能』。
則分析有情界中以人生為菩薩之階,且亦為三乘解脫之所共階,卓然不惑。
非一言眾生皆具佛性,即不重人間之端慮趨行也。
令眾生都脫苦安樂而發菩提願,忘己為他,不求自利,
大悲為根,大乘所共,安見無著系之缺此。
起信不限時劫,華嚴短劫亦入長劫,禪頓悟不廢漸修,
天台六即尤解圓行漸,豈必違任重致遠精神。
唯識與台、賢、禪俱注重盡其在我之自力,
但令淨、密返於輔謢修行之原質,則都無可訾議。
其實宗喀巴派以菩提道次為主,早降密宗於輔護行矣。
五乘共法以淨化人間,進善來生。三乘共法以出離世繫,解脫苦本。
大乘特法以圓覺懸示最高目標,唯識統貫始終因果,性空提持扼要觀行,
由此以發達完成一切有情界至上之德能,則均組入佛法新體系中,不應偏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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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學佛菩薩之大乘人,應於原著佛理要略章所列攝表之後,加一綜合表如下:

吾分佛理為五乘共理、三乘共理、大乘特理之三級,
前二級之理,原著第三章已明;第三級之理,
則開法性空慧、法相唯識、法界圓覺三宗攝之,許皆平等究竟。
故於法界圓覺宗所通攝之台、賢、禪、淨、密,都應修正其原持意念。
台之藏、通教,與賢之小、始教,有一分應歸三乘共理;另一分之唯屬大乘者,
則無論藏、通、別、圓,與小、始、終、頓、圓,均應收入大乘特理。但將
藏教、小教者可視為由十信入初住菩薩所看大乘法,
通教、始教者可視為由十住、十行、十向、四加行入初地菩薩所看大乘法,
別教、終教者可視為由初地至七地菩薩所看大乘法,
圓教、頓教者可視為由七地入八地、八地入佛地所看大乘法;
貫通前後惟一大乘法,特由菩薩解行淺深,所見有殊。
如此、則雖無五類斷證因果,但不妨有五重菩薩位看法。
特台、賢較重地上菩薩看法,性空、唯識較詳地前入初地菩薩之看法耳。
禪則等於天台離言諦,不須另開頓教,亦非別趨在諸教之外,乃對教義特示證德。
淨、密應復其輔行原位,不令囂張過甚。
淨非可廢諸乘解行之另一獨特法門,密非判餘為顯教而獨超其上之密教,
亦非各宗各派宗見各持下之唯一修證。
但如社會立法中,
淨為保壽險法,令死時有一依怙;密如災病失業等保險法,令困厄時有其救濟。
以社會力補助於自力,仍須自力積注於社會力,
不惟不能懈廢自力,且由加多自力集成,故悟修仍以自力為本位。
經此決擇修正所成新體系,人生向上發達漸進菩薩乘,遂可得而言矣。
裴休,禪宗、華嚴人也,其序圓覺經曰:
『諸天正樂,修羅方瞋,禽獸懷獝狖之悲,鬼獄沉幽囚之苦,
端心慮、趨菩提者、惟人道為能』。
則分析有情界中以人生為菩薩之階,且亦為三乘解脫之所共階,卓然不惑。
非一言眾生皆具佛性,即不重人間之端慮趨行也。
令眾生都脫苦安樂而發菩提願,忘己為他,不求自利,
大悲為根,大乘所共,安見無著系之缺此。
起信不限時劫,華嚴短劫亦入長劫,禪頓悟不廢漸修,
天台六即尤解圓行漸,豈必違任重致遠精神。
唯識與台、賢、禪俱注重盡其在我之自力,
但令淨、密返於輔謢修行之原質,則都無可訾議。
其實宗喀巴派以菩提道次為主,早降密宗於輔護行矣。
五乘共法以淨化人間,進善來生。三乘共法以出離世繫,解脫苦本。
大乘特法以圓覺懸示最高目標,唯識統貫始終因果,性空提持扼要觀行,
由此以發達完成一切有情界至上之德能,則均組入佛法新體系中,不應偏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