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香玉》一篇,黄生写给香玉的第一首诗:无限相思苦,含情对短釭(一作“窗”)。恐归沙吒利,何处觅无双。
两个版本一作“釭”,一作“窗”。到底哪一个更为合理?我个人认为是“窗”字合理一些。
黄生写完那首诗之后,第二天香玉也写了一首诗给黄生。这是原文:妾【酬】君作,勿笑:良夜更易尽,朝暾已上窗。愿如梁上燕,栖处自成双。注意看“酬”字,“酬”就是指和一首诗的意思。古人和诗用的韵脚应与原作相同,即押同一个字。这也称步韵或者次韵。所以两首诗的第四句末字皆是“双”字。可是如果第一首诗的第二句用“釭”字,那第二首的“窗”字就不属于步韵了,那香玉也就不能说“酬”。
然后再看香玉被挖走后黄生写的诗。原文如下:揽衣更起,挑灯复踵【前韵】曰:山院黄昏雨,垂帘坐小窗。相思人不见,中夜泪双双。
这一回明确写了,用的是“前韵”,也就是说与黄生一开始写的那首诗韵脚相同。而这首诗的第二句末字用的仍然是“窗”字,第四句仍用“双”字。由此可见他说的“前韵”即第一首诗的第二句为“窗”,而非“釭”。
最后是绛雪和黄生的诗作。原文如下:忽窗外有人曰:“作者不可无【和】。”听之,绛雪也。启户内之。女视诗,即续其后曰:“连袂人何处?孤灯照晚窗。空山人一个,对影自成双。
这回也明确说了是“和”,第二句末字还是“窗”,第四句末字也还是“双”。而四首诗的第四句末字皆是双,而其中后三首的第二句末字都是“窗”。如果第一首的第二句用“釭”字,那之后的三首说“酬”、“和”、“前韵”都是错的了。因此第一首诗的第二句作“窗”字较为合理。


两个版本一作“釭”,一作“窗”。到底哪一个更为合理?我个人认为是“窗”字合理一些。
黄生写完那首诗之后,第二天香玉也写了一首诗给黄生。这是原文:妾【酬】君作,勿笑:良夜更易尽,朝暾已上窗。愿如梁上燕,栖处自成双。注意看“酬”字,“酬”就是指和一首诗的意思。古人和诗用的韵脚应与原作相同,即押同一个字。这也称步韵或者次韵。所以两首诗的第四句末字皆是“双”字。可是如果第一首诗的第二句用“釭”字,那第二首的“窗”字就不属于步韵了,那香玉也就不能说“酬”。
然后再看香玉被挖走后黄生写的诗。原文如下:揽衣更起,挑灯复踵【前韵】曰:山院黄昏雨,垂帘坐小窗。相思人不见,中夜泪双双。
这一回明确写了,用的是“前韵”,也就是说与黄生一开始写的那首诗韵脚相同。而这首诗的第二句末字用的仍然是“窗”字,第四句仍用“双”字。由此可见他说的“前韵”即第一首诗的第二句为“窗”,而非“釭”。
最后是绛雪和黄生的诗作。原文如下:忽窗外有人曰:“作者不可无【和】。”听之,绛雪也。启户内之。女视诗,即续其后曰:“连袂人何处?孤灯照晚窗。空山人一个,对影自成双。
这回也明确说了是“和”,第二句末字还是“窗”,第四句末字也还是“双”。而四首诗的第四句末字皆是双,而其中后三首的第二句末字都是“窗”。如果第一首的第二句用“釭”字,那之后的三首说“酬”、“和”、“前韵”都是错的了。因此第一首诗的第二句作“窗”字较为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