嬴渠梁-嬴稷-嬴政
嬴渠梁
秦孝公
君。君主。第三夜结算时自然死亡。登场知芈八子。每夜3个ID指认秦朝丞相、蒙骜/蒙武/蒙恬、王翦/王贲。
【与子同仇】:被动技能。受到军师负面技能作用时触发。令该技能同样作用于该技能的使用者。只可被嬴稷继承。(军师增益技能)
【求贤问策】:主动技能。指定一种技能属性,不可指定全局技能。当夜反馈时得知场上随机一个具有该属性技能的当前角色的ID。不可被继承。(指认技能)
评价:统帅、贤德、贵胄
嬴稷
秦昭襄王
君。君主。嬴渠梁的继承者。每夜2个ID指认秦朝丞相、蒙骜/蒙武/蒙恬、王翦/王贲。
【函谷天险】:被动技能。受到武将杀伤技能作用时触发,抵御该技能作用。若为刺杀,该武将杀伤技能使用者一半几率受伤。可以被继承。(武将保护技能)
【尊立二帝】:被动技能。白天投票阶段得票最多时触发。所得票数的一半(向上取整)转移给随机一个具有君身份的在场非秦朝角色。可以被继承。(投票技能)
【鏖战六国】:主动技能。指定1个ID,令其受伤。可以被继承。(武将杀伤技能)
评价:权御、能吏、贵胄
嬴政
秦始皇
君。君主。嬴稷的继承者。登场第四夜结算时自然死亡。每夜2个ID指认秦朝丞相、蒙骜/蒙武/蒙恬、王翦/王贲。
【千古一帝】:被动技能。触发次数不限。受到技能作用时,若技能使用者或触发者非秦朝角色,且其评价数量少于嬴政则触发,该技能对嬴政无效。(无属性技能)
【严刑苛政】:被动技能。触发次数不限。在夜晚使用主动技能时触发,秦朝随机一名具有臣或民大身份的角色当夜结算时受伤。在白天使用主动技能时触发,秦朝随机一名具有臣或民大身份的角色下个夜晚结算时受伤。(军师负面技能)
【焚书坑儒】:主动技能。不可被学习。卢敖【谤议朝政】消耗后才可使用。当夜场上所有具有“文雅”评价的角色使用的主动技能失败,失败的技能可以再用。当夜结算时随机令场上一名小身份为文豪或哲人的角色脱离游戏。(军师负面技能)
【销兵铸金】:主动技能。当夜令场上所有将的普通刺杀之外的武将杀伤技能无效。若当夜所有在场势力均有角色发动的技能因【销兵铸金】失效,次夜入夜时天庭通知【销兵铸金】使用者,当夜可以指定1个ID对其进行一次刺杀,刺杀视为武将杀伤技能。(军师增益技能)
【同文同制】:主动技能。白天使用。指定一种大身份和一种技能属性。次夜场上具有指定大身份的角色,仅能成功发动指定属性的主动技能,其余属性的主动技能均失败,失败的技能可以再用。不影响将的普通刺杀及全局技能。(无属性技能)
评价:谋略、坚毅、权御、能吏、贵胄
卫鞅-范雎/张仪-吕不韦/李斯
卫鞅
相。丞相。第三夜结算时自然死亡。每夜2个ID指认秦朝君主、工匠、白起/李信/章邯。死亡后选择以范雎或张仪的角色继续游戏。
【商君法度】:主动技能。选择以下一种效果:A. 秦朝所有具有“武勇”或“统帅”评价的角色,次夜不受武将杀伤技能影响;B. 秦朝所有具有“谋略”或“能吏”评价的角色,次夜的普通指认与评价指认均增加1个目标ID。若发动该技能时卫鞅已与嬴渠梁/嬴稷互识,则两项效果均生效。当夜公告“商鞅变法,开秦霸业”。不可被继承。(全局技能公告)
【军功爵赏】:被动技能。触发次数不限。所有因发动过刺杀造成其他角色在夜间死亡的秦朝角色,在白天投票阶段得票时触发,其所得票数减去其此前在夜间刺杀造成死亡的角色数量。可以被继承。(投票技能)
【车裂极刑】:被动技能。卫鞅发动【商君法度】的次夜触发。当夜结算时卫鞅脱离游戏。若卫鞅因此技能效果脱离游戏,次日投票阶段秦朝所有角色得票均无效。不可被继承。(军师负面技能)
评价:谋略、坚毅、能吏
范雎
相。丞相。卫鞅的继承者。每夜2个ID指认秦朝君主、工匠、白起/李信/章邯。每夜指认1个ID,得知其一项评价。死亡后选择以吕不韦或李斯的角色继续游戏。
【易名避祸】:被动技能。范雎登场时触发,即时指定1个角色名字(要求具体命数),若此时该角色在场,则此后范雎受到非秦朝势力角色的评价指认、特殊指认或技能影响时,范雎的名字、身份、评价均视为该指定角色的名字、身份、评价。不影响灭国结算和君、相、将存在与否的判定。不可被继承。(指认技能)
【睚眦必报】:被动技能。受到刺杀时触发。该次刺杀失效,次夜若范雎状态正常,则视为范雎令发动刺杀者受伤,致伤视为武将保护技能。不可被继承。(武将保护技能)
【远交近攻】:主动技能。不可被学习。指定一个势力,当夜结算后该势力和秦朝达成和议。和议期间,秦朝对非和议势力角色发动的武将杀伤技能和军师负面技能均会对目标作用两次,不影响大将刺杀。可以被继承。(军师增益技能)
【散金离心】:主动技能。可以使用三次。指定2个ID,若指定的ID属于同一势力则【散金离心】发动失败不可再用;若指定的ID分属不同的势力,则令其进行一次拼点,拼点胜利者视为对失败者发动了一次军师负面技能,令失败者当夜所有主动技能失败,失败的技能可以再用。次日拼点胜利者的投票视为2票,【散金离心】使用者的投票无效。再次使用【散金离心】时,必须继续指定另1个与原失败者不同的ID与原胜利者作为技能目标。可以被继承。(军师负面技能)
评价:权御、能吏
张仪
相。丞相。卫鞅的继承者。每夜2个ID指认秦朝君主、工匠、白起/李信/章邯。每夜指认1个ID,得知其一项评价。死亡后选择以吕不韦或李斯的角色继续游戏。
【鬼谷高足】:被动技能。触发次数不限。张仪需要进行概率判定时触发,自动达成最优的结果,不影响伤判。不可被继承。(军师增益技能)
【口若悬河】:被动技能。白天投票阶段得票最多时触发。抵御该次投票致伤。不可被继承。(投票技能)
【周旋诸侯】:被动技能。触发次数不限。白天投票阶段触发,选择自己次夜所属的国籍,修改的国籍仅对指认、使用主动技能、触发被动技能有效果,不影响灭国判定和相存在与否的判定。不可被继承。(无属性技能)
【权变倾危】:主动技能。不可被学习。当夜行动提交截止时,张仪获得所在势力所有角色提交的行动,与张仪互识的秦朝角色有15分钟时间修改行动,张仪当夜的行动不可修改。不可被继承。(无属性技能)
【连横破纵】:主动技能。场上有非本势力参与的和议存在时才可使用。指定1个势力,令当夜结算时其处于的和议状态破裂,且本势力与该势力达成和议。次夜该势力角色对本势力角色使用的武将杀伤技能与军师负面技能一半几率失败。可以被继承。(军师负面技能)
【反覆天下】:主动技能。不可被学习。当夜场上所有大将的刺杀目标随机转移给除【反覆天下】使用者外的其他ID。可以被继承。(军师增益技能)
评价:谋略、坚毅、奇才
吕不韦
相。丞相。范雎/张仪的继承者。每夜2个ID指认秦朝君主、工匠、白起/李信/章邯。每夜指认1个ID,得知其一项评价,优先得知“奇才”。
【秦王仲父】:被动技能。受到非秦朝势力角色使用的军师增益技能作用时触发。其效果对吕不韦无效。(军师负面技能)
【奇货可居】:主动技能。不可被学习。场上存在两个除秦朝外的其他势力时可以使用。指定一项非针对具体角色的主动技能名字作为“货”,若此时没有在场角色拥有尚未使用的此技能,则【奇货可居】失败不可再用。否则当夜结算时天庭通知另外两个势力的君主“货”的名字,令他们分别选择是否提交一项本势力角色具有的尚未使用的非针对具体角色的主动技能作为“价”。若有任意一个势力的君主选择不提交“价”或者提交的“价”不符合条件,则天庭通知吕不韦,视为吕不韦当夜使用一次“货”;若两国君主同时提交了符合条件的“价”,则当夜反馈时吕不韦得知两个“价”的名字,并必须选择其中之一获得之,对应势力拥有本势力君主提交的“价”的角色失去“价”并获得 “货”,且另一势力拥有本势力君主提交的“价”的角色的“价”视为消耗。无论结果为何,不消耗被指定的“货”。指定“货”和“价”时,不可指定全局技能、不可学习技能、将的普通刺杀。(无属性技能)
【吕氏春秋】:主动技能。指定至少一项至多十项不同评价,当夜反馈时得知拥有的评价都包含在指定的评价中的所有角色的ID,并得知这些ID当夜使用的所有将的普通刺杀之外的技能名字,不能得知ID与技能的对应关系。(指认技能)
评价:权御、能吏、奇才
李斯
相。丞相。范雎/张仪的继承者。每夜2个ID指认秦朝君主、工匠、白起/李信/章邯。每夜指认1个ID,得知其一项评价,优先得知“能吏”。
【谏逐客书】:被动技能。触发次数不限。非秦朝势力角色对秦朝大身份为民的角色使用主动技能时,若李斯在场则触发,使用的主动技能无效,不影响刺杀。(军师增益技能)
【废封置郡】:主动技能。指定1个ID,若其具有“贵胄”或“权御”评价,则令其当夜一半概率所有行动失败,一半概率受伤。(军师负面技能)
【创制篆隶】:主动技能。指定1个ID,若其具有“文雅”或“能吏”评价,则当夜结算时【创制篆隶】使用者得知该ID提交的所有行动,并可以改动该角色行动中含有的1个ID。(无属性技能)
评价:谋略、权御、文雅、能吏
嬴渠梁
秦孝公
君。君主。第三夜结算时自然死亡。登场知芈八子。每夜3个ID指认秦朝丞相、蒙骜/蒙武/蒙恬、王翦/王贲。
【与子同仇】:被动技能。受到军师负面技能作用时触发。令该技能同样作用于该技能的使用者。只可被嬴稷继承。(军师增益技能)
【求贤问策】:主动技能。指定一种技能属性,不可指定全局技能。当夜反馈时得知场上随机一个具有该属性技能的当前角色的ID。不可被继承。(指认技能)
评价:统帅、贤德、贵胄
嬴稷
秦昭襄王
君。君主。嬴渠梁的继承者。每夜2个ID指认秦朝丞相、蒙骜/蒙武/蒙恬、王翦/王贲。
【函谷天险】:被动技能。受到武将杀伤技能作用时触发,抵御该技能作用。若为刺杀,该武将杀伤技能使用者一半几率受伤。可以被继承。(武将保护技能)
【尊立二帝】:被动技能。白天投票阶段得票最多时触发。所得票数的一半(向上取整)转移给随机一个具有君身份的在场非秦朝角色。可以被继承。(投票技能)
【鏖战六国】:主动技能。指定1个ID,令其受伤。可以被继承。(武将杀伤技能)
评价:权御、能吏、贵胄
嬴政
秦始皇
君。君主。嬴稷的继承者。登场第四夜结算时自然死亡。每夜2个ID指认秦朝丞相、蒙骜/蒙武/蒙恬、王翦/王贲。
【千古一帝】:被动技能。触发次数不限。受到技能作用时,若技能使用者或触发者非秦朝角色,且其评价数量少于嬴政则触发,该技能对嬴政无效。(无属性技能)
【严刑苛政】:被动技能。触发次数不限。在夜晚使用主动技能时触发,秦朝随机一名具有臣或民大身份的角色当夜结算时受伤。在白天使用主动技能时触发,秦朝随机一名具有臣或民大身份的角色下个夜晚结算时受伤。(军师负面技能)
【焚书坑儒】:主动技能。不可被学习。卢敖【谤议朝政】消耗后才可使用。当夜场上所有具有“文雅”评价的角色使用的主动技能失败,失败的技能可以再用。当夜结算时随机令场上一名小身份为文豪或哲人的角色脱离游戏。(军师负面技能)
【销兵铸金】:主动技能。当夜令场上所有将的普通刺杀之外的武将杀伤技能无效。若当夜所有在场势力均有角色发动的技能因【销兵铸金】失效,次夜入夜时天庭通知【销兵铸金】使用者,当夜可以指定1个ID对其进行一次刺杀,刺杀视为武将杀伤技能。(军师增益技能)
【同文同制】:主动技能。白天使用。指定一种大身份和一种技能属性。次夜场上具有指定大身份的角色,仅能成功发动指定属性的主动技能,其余属性的主动技能均失败,失败的技能可以再用。不影响将的普通刺杀及全局技能。(无属性技能)
评价:谋略、坚毅、权御、能吏、贵胄
卫鞅-范雎/张仪-吕不韦/李斯
卫鞅
相。丞相。第三夜结算时自然死亡。每夜2个ID指认秦朝君主、工匠、白起/李信/章邯。死亡后选择以范雎或张仪的角色继续游戏。
【商君法度】:主动技能。选择以下一种效果:A. 秦朝所有具有“武勇”或“统帅”评价的角色,次夜不受武将杀伤技能影响;B. 秦朝所有具有“谋略”或“能吏”评价的角色,次夜的普通指认与评价指认均增加1个目标ID。若发动该技能时卫鞅已与嬴渠梁/嬴稷互识,则两项效果均生效。当夜公告“商鞅变法,开秦霸业”。不可被继承。(全局技能公告)
【军功爵赏】:被动技能。触发次数不限。所有因发动过刺杀造成其他角色在夜间死亡的秦朝角色,在白天投票阶段得票时触发,其所得票数减去其此前在夜间刺杀造成死亡的角色数量。可以被继承。(投票技能)
【车裂极刑】:被动技能。卫鞅发动【商君法度】的次夜触发。当夜结算时卫鞅脱离游戏。若卫鞅因此技能效果脱离游戏,次日投票阶段秦朝所有角色得票均无效。不可被继承。(军师负面技能)
评价:谋略、坚毅、能吏
范雎
相。丞相。卫鞅的继承者。每夜2个ID指认秦朝君主、工匠、白起/李信/章邯。每夜指认1个ID,得知其一项评价。死亡后选择以吕不韦或李斯的角色继续游戏。
【易名避祸】:被动技能。范雎登场时触发,即时指定1个角色名字(要求具体命数),若此时该角色在场,则此后范雎受到非秦朝势力角色的评价指认、特殊指认或技能影响时,范雎的名字、身份、评价均视为该指定角色的名字、身份、评价。不影响灭国结算和君、相、将存在与否的判定。不可被继承。(指认技能)
【睚眦必报】:被动技能。受到刺杀时触发。该次刺杀失效,次夜若范雎状态正常,则视为范雎令发动刺杀者受伤,致伤视为武将保护技能。不可被继承。(武将保护技能)
【远交近攻】:主动技能。不可被学习。指定一个势力,当夜结算后该势力和秦朝达成和议。和议期间,秦朝对非和议势力角色发动的武将杀伤技能和军师负面技能均会对目标作用两次,不影响大将刺杀。可以被继承。(军师增益技能)
【散金离心】:主动技能。可以使用三次。指定2个ID,若指定的ID属于同一势力则【散金离心】发动失败不可再用;若指定的ID分属不同的势力,则令其进行一次拼点,拼点胜利者视为对失败者发动了一次军师负面技能,令失败者当夜所有主动技能失败,失败的技能可以再用。次日拼点胜利者的投票视为2票,【散金离心】使用者的投票无效。再次使用【散金离心】时,必须继续指定另1个与原失败者不同的ID与原胜利者作为技能目标。可以被继承。(军师负面技能)
评价:权御、能吏
张仪
相。丞相。卫鞅的继承者。每夜2个ID指认秦朝君主、工匠、白起/李信/章邯。每夜指认1个ID,得知其一项评价。死亡后选择以吕不韦或李斯的角色继续游戏。
【鬼谷高足】:被动技能。触发次数不限。张仪需要进行概率判定时触发,自动达成最优的结果,不影响伤判。不可被继承。(军师增益技能)
【口若悬河】:被动技能。白天投票阶段得票最多时触发。抵御该次投票致伤。不可被继承。(投票技能)
【周旋诸侯】:被动技能。触发次数不限。白天投票阶段触发,选择自己次夜所属的国籍,修改的国籍仅对指认、使用主动技能、触发被动技能有效果,不影响灭国判定和相存在与否的判定。不可被继承。(无属性技能)
【权变倾危】:主动技能。不可被学习。当夜行动提交截止时,张仪获得所在势力所有角色提交的行动,与张仪互识的秦朝角色有15分钟时间修改行动,张仪当夜的行动不可修改。不可被继承。(无属性技能)
【连横破纵】:主动技能。场上有非本势力参与的和议存在时才可使用。指定1个势力,令当夜结算时其处于的和议状态破裂,且本势力与该势力达成和议。次夜该势力角色对本势力角色使用的武将杀伤技能与军师负面技能一半几率失败。可以被继承。(军师负面技能)
【反覆天下】:主动技能。不可被学习。当夜场上所有大将的刺杀目标随机转移给除【反覆天下】使用者外的其他ID。可以被继承。(军师增益技能)
评价:谋略、坚毅、奇才
吕不韦
相。丞相。范雎/张仪的继承者。每夜2个ID指认秦朝君主、工匠、白起/李信/章邯。每夜指认1个ID,得知其一项评价,优先得知“奇才”。
【秦王仲父】:被动技能。受到非秦朝势力角色使用的军师增益技能作用时触发。其效果对吕不韦无效。(军师负面技能)
【奇货可居】:主动技能。不可被学习。场上存在两个除秦朝外的其他势力时可以使用。指定一项非针对具体角色的主动技能名字作为“货”,若此时没有在场角色拥有尚未使用的此技能,则【奇货可居】失败不可再用。否则当夜结算时天庭通知另外两个势力的君主“货”的名字,令他们分别选择是否提交一项本势力角色具有的尚未使用的非针对具体角色的主动技能作为“价”。若有任意一个势力的君主选择不提交“价”或者提交的“价”不符合条件,则天庭通知吕不韦,视为吕不韦当夜使用一次“货”;若两国君主同时提交了符合条件的“价”,则当夜反馈时吕不韦得知两个“价”的名字,并必须选择其中之一获得之,对应势力拥有本势力君主提交的“价”的角色失去“价”并获得 “货”,且另一势力拥有本势力君主提交的“价”的角色的“价”视为消耗。无论结果为何,不消耗被指定的“货”。指定“货”和“价”时,不可指定全局技能、不可学习技能、将的普通刺杀。(无属性技能)
【吕氏春秋】:主动技能。指定至少一项至多十项不同评价,当夜反馈时得知拥有的评价都包含在指定的评价中的所有角色的ID,并得知这些ID当夜使用的所有将的普通刺杀之外的技能名字,不能得知ID与技能的对应关系。(指认技能)
评价:权御、能吏、奇才
李斯
相。丞相。范雎/张仪的继承者。每夜2个ID指认秦朝君主、工匠、白起/李信/章邯。每夜指认1个ID,得知其一项评价,优先得知“能吏”。
【谏逐客书】:被动技能。触发次数不限。非秦朝势力角色对秦朝大身份为民的角色使用主动技能时,若李斯在场则触发,使用的主动技能无效,不影响刺杀。(军师增益技能)
【废封置郡】:主动技能。指定1个ID,若其具有“贵胄”或“权御”评价,则令其当夜一半概率所有行动失败,一半概率受伤。(军师负面技能)
【创制篆隶】:主动技能。指定1个ID,若其具有“文雅”或“能吏”评价,则当夜结算时【创制篆隶】使用者得知该ID提交的所有行动,并可以改动该角色行动中含有的1个ID。(无属性技能)
评价:谋略、权御、文雅、能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