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吧 关注:88,920贴子:503,032

回复:【援助】03-26法律常识宣传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变更与承租人有关的合同内容。


498楼2016-03-31 11:00
回复
    【租赁财产的性质】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499楼2016-03-31 11:00
    回复
      【租赁物不符约定的责任承担】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


      500楼2016-03-31 11:00
      回复
        【租金的确定】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根据购买租赁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


        501楼2016-03-31 11:00
        回复
          【租赁物的保管使用与维修】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


          503楼2016-03-31 11:00
          回复
            【租金的返还】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还。


            504楼2016-03-31 11:00
            回复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506楼2016-03-31 11:02
              回复
                【合同内容】承揽合同的内容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507楼2016-03-31 11:03
                回复
                  【承揽人的义务】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


                  510楼2016-03-31 11:03
                  回复
                    【承揽人的留置权】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19楼2016-03-31 11:04
                    回复
                      【国家重大建设工作合同的订立】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


                      527楼2016-03-31 11:05
                      回复
                        【建设工程作业的检查】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531楼2016-03-31 11:05
                        回复
                          【建设工程作业的检查】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532楼2016-03-31 11:06
                          回复
                            【勘察设计人的责任】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


                            533楼2016-03-31 11:0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