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2011级本科生,家庭经济条件特别困难,是农村的低保户,学费付不起,然后开学的时候向学校申请了助学贷款,助学贷款合同的好处就是借款人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这是借款条件里面的4.3那条的原话,然后我去年本科毕业,继续留在农林大学读了研究生,昨天收到银行短信通知说让我开始还款,还有利息,人一下有点懵掉的感觉,我还在继续读书额,而且当然算是在校生吧,就是从本科生升到了研究生呀,为什么学校就不再管贷款利息的事情了,为什么利息不由财政补贴了,本科就没能力还钱现在继续读书也没能力还款加利息啊,希望学校在贷款这方面的政策能更人性化一些,继续读了研究生的话利息应该还是由学校财政补贴,现在要还款加利息对于我来说是压力非常大,只能自己继续打工赚钱还,也不知道怎么向校领导反映这种情况,知道的小伙伴可以告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