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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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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头的3匹狼,是病弱的老狼;接下来是5匹狼,相对强壮的近卫军,它们会照顾前面3匹老弱狼,并控制着狼群的速度;在中间的又是5匹健壮的狼,它们是承前启后的中枢;看到最末尾的那匹孤独的狼?它才是这支队伍中最威猛的;它要观察后面是否安全,还要看着前面的行进状况;
[闪电]秩序和规矩无处不在,各负其责,团队才6能前进!团队精神就是互帮互助,成全了别人,成就了自己!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6-04-16 21:18回复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6-04-16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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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09 14:32:40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狼道!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6-04-16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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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狼图腾!小说不赖!但电影不好看~就最后老浪活活跑死内端给我不小的震撼!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6-04-16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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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
          杜甫
          纨袴不饿死,儒冠多误身。
          丈人试静听,贱子请具陈:
          甫昔少年日,早充观国宾。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赋料扬雄敌,诗看子建亲。
          李邕求识面,王翰愿卜邻。
          自谓颇挺出,立登要路津。
          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
          此意竟萧条,行歌非隐沦。
          骑驴十三载,旅食京华春。
          朝扣富儿门,暮随肥马尘。
          残杯与冷炙,到处潜悲辛。
          主上顷见征,歘然欲求伸。
          青冥却垂翅,蹭蹬无纵鳞。
          甚愧丈人厚,甚知丈人真。
          每于百僚上,猥诵佳句新。
          窃效贡公喜,难甘原宪贫。
          焉能心怏怏?只是走踆踆.
          今欲东入海,即将西去秦。
          尚怜终南山,回首清渭滨。
          常拟报一饭,况怀辞大臣。
          白鸥没浩荡,万里谁能驯!
          杜甫困守长安十年时期所写下的求人援引的诗篇中,数这一首最好。这类社交性的诗,带有明显的急功求利的企图。常人写来,不是曲意讨好对方,就是有意贬低自己,容易露出阿谀奉承、俯首乞怜的寒酸相。杜甫在这首诗中却能做到不卑不亢,直抒胸臆,吐出长期郁积下来的对封建统治者压制人材的悲愤不平,是他超出常人之处。
          唐玄宗天宝七载(748),韦济任尚书左丞前后,杜甫曾赠过他两首诗,希望得到他的提拔。韦济虽然很赏识杜甫的诗才,却没能给以实际的帮助,因此杜甫又写了这首“二十二韵”,表示如果实在找不到出路,就决心要离开长安,退隐江海。杜甫自二十四岁(735)在洛阳应进士试落选,到写诗的时候已有十三年了。特别是到长安寻求功名也已三年,结果却是处处碰壁,素志难伸。青年时期的豪情,早已化为一腔牢骚愤激,不得已在韦济面前发泄出来。
          诗人是怎样倾吐他的愤激不平的呢?细品全诗,诗人主要运用了对比和顿挫曲折的表现手法,将胸中郁结的情思,抒写得如泣如诉,真切动人。这首诗应该说是体现杜诗“沉郁顿挫”风格的最早的一篇。
          诗中对比有两种情况,一是以他人和自己对比;一是以自己的今昔对比。先说以他人和自己对比。开端的“纨袴不饿死,儒冠多误身”,把诗人强烈的不平之鸣,象江河决口那样突然喷发出来,真有劈空而起,锐不可挡之势。 在诗人所处的时代,那些纨袴子弟,不学无术,一个个过着脑满肠肥、趾高气扬的生活;他们精神空虚,本是世上多余的人,偏又不会饿死。而象杜甫那样正直的读书人,却大多空怀壮志,一直挣扎在饿死的边缘,眼看误尽了事业和前程。这两句诗,开门见山,鲜明揭示了全篇的主旨,有力地概括了封建社会贤愚倒置的黑暗现实。
          从全诗描述的重点来看,写“纨袴”的“不饿死”,主要是为了对比突出“儒冠”的“多误身”,轻写别人是为了重写自己。所以接下去诗人对韦济坦露胸怀时,便撇开“纨袴”,紧紧抓住自己在追求“儒冠”事业中今昔截然不同的苦乐变化,再一次运用对比,以浓彩重墨抒写了自己少年得意蒙荣、眼下误身受辱的无穷感慨。这第二个对比,诗人足足用了二十四句,真是大起大落,淋漓尽致。从“甫昔少年日”到“再使风俗淳”十二句,是写得意蒙荣。诗人用铺叙追忆的手法,介绍了自己早年出众的才学和远大的抱负。少年杜甫很早就在洛阳一带见过大世面。他博学精深,下笔有神。作赋自认可与扬雄匹敌,咏诗眼看就与曹植相亲。头角乍露,就博得当代文坛领袖李邕、诗人王翰的赏识。凭着这样卓越挺秀的才华,他天真地认为求个功名,登上仕途,还不是易如反掌。到那时就可实现梦寐以求的“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的政治理想了。诗人信笔写来,高视阔步,意气风发,大有踌躇满志、睥睨一切的气概。写这一些,当然也是为了让韦济了解自己的为人,但更重要的还是要突出自己眼下的误身受辱。从“此意竟萧条”到“蹭蹬无纵鳞”,又用十二句写误身受辱,与前面的十二句形成强烈的对比。现实是残酷的,“要路津”早已被“纨袴”占尽,主观愿望和客观实际的矛盾无情地嘲弄着诗人。看一下诗人在繁华京城的旅客生涯吧:多少年来,诗人经常骑着一条瘦驴,奔波颠踬在闹市的大街小巷。早上敲打豪富人家的大门,受尽纨袴子弟的白眼;晚上尾随着贵人肥马扬起的尘土郁郁归来。成年累月就在权贵们的残杯冷炙中讨生活。不久前诗人又参加了朝廷主持的一次特试,谁料这场考试竟是奸相李林甫策划的一个忌才的大骗局,在“野无遗贤”的遁辞下,诗人和其他应试的士子全都落选了。这对诗人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就象刚飞向蓝天的大鹏又垂下了双翅,也象遨游于远洋的鲸鲵一下子又失去了自由。诗人的误身受辱、痛苦不幸也就达到了顶点。
          这一大段的对比描写,迤逦展开,犹如一个人步步登高,开始确是满目春光,心花怒放,那曾想会从顶峰失足,如高山坠石,一落千丈,从而使后半篇完全笼罩在一片悲愤怅惘的氛围中。诗人越是把自己的少年得意写得红火热闹,越能衬托出眼前儒冠误身的悲凉凄惨,这大概是诗人要着力运用对比的苦心所在吧!
          从“甚愧丈人厚”到诗的终篇,写诗人对韦济的感激、期望落空、决心离去而又恋恋不舍的矛盾复杂心情。这样丰富错杂的思想内容,必然要求诗人另外采用顿挫曲折的笔法来表现,才能收到“


          IP属地:山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6-04-16 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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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6-04-17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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