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一个月前,我接到了来自大洋彼岸的信件。见信如晤,第一个发明这话的人,真是一个天才。文字可以窥探一个人的内心,当然,如果你足够了解那个人,那窥探也没有价值,你会从他的文字里看到他跃然纸上的音容笑貌,如同开启了一张有声的相片。就如同我一个月前接到Margaret的来信,浅紫色信封上流畅纤细的签着我名字的连笔,虽然曾经不常见过她书写中文,但人的笔锋不会变。其实更抢眼的是,她十年如一日的热爱用她烈焰红唇的唇痕盖在信封上当作logo独特的个人邮戳。几乎无需开封验证,我就知道是她,兴许还会带来些有趣的幺蛾子。
快速阅读了信件,她并没有带来什么有趣的幺蛾子,是她自己,终于在外过够了国外的花花世界,良心发现回国探看亲故。二人年少异国相逢,说是同窗之谊,实是串课时相识的学妹。不过此人年龄与心理极端不符,是个有趣的人。
一早接了消息,依言前往饭店,一会老友。来的路上不巧,遇上了些小麻烦,以至于误了些时候。风尘仆仆而至,在餐厅依言寻到她的位置,走上前拉椅坐下,顺便致着不过心的歉意。
:遇上些小麻烦,抱歉来晚了。
@奚则夷
快速阅读了信件,她并没有带来什么有趣的幺蛾子,是她自己,终于在外过够了国外的花花世界,良心发现回国探看亲故。二人年少异国相逢,说是同窗之谊,实是串课时相识的学妹。不过此人年龄与心理极端不符,是个有趣的人。
一早接了消息,依言前往饭店,一会老友。来的路上不巧,遇上了些小麻烦,以至于误了些时候。风尘仆仆而至,在餐厅依言寻到她的位置,走上前拉椅坐下,顺便致着不过心的歉意。
:遇上些小麻烦,抱歉来晚了。
@奚则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