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理工大学本科毕业生申请特殊授位参考条件如下:
1、西部志愿者,去边疆、边远过国家认定的贫困地区(参考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12年3月19日发布《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名单》、艰苦行业工作者;
2、民族区域自治区地级市以及下,其他县级市及以下地区生源中的少数民族学生。
3、在校期间获得专利者(发明专利前3位持有者,实用新型专利第1持有者);
4、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在所学专业领域核心期刊正式发表论文者(不含增刊);
5、在校期间独立编著学术著作或出版文学作品者;
6、在校期间代表学校在省级科技竞赛或正式体育比赛中获得二级等以上奖励者(组队参赛者,须是二等奖第1名或一等奖前3名或特等奖前5名);
7、在校期间代表学校在国家级科技竞赛或正式体育比赛中获得二级等以上奖励者(组队参赛者,须是二等奖第1名或一等奖前3名或特等奖前5名);
8、在校期间代表学校在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全国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批转并签章的比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奖励者(组队参赛者,须是二等奖第1名或一等奖前3名或特等奖前5名);
9、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获得者;
10、CET-4考试最高成绩≥500分或CET-6级考试最高成绩≥425分者;
11、其他以上未尽的特殊条件。
以上意见仅为学生申请特殊授予学位的参考条件,最终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