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新鲜事吧 关注:4贴子:9
  • 0回复贴,共1

西安临潼区法院自创国家,自创法院,任性下发错漏百出判决书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2015年6月,李某由于驾驶当与刘某所驾轿车相撞,同年,刘某以原告身份进行上诉至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2015年10月29日,临潼区人民法院做出了判决。
本应代表法律严肃性的判决书,却是错漏百出判决书中,事故发生时间2015年表述成2014年,原告表述成被告,被告表述成原告,执行的法律依据写成《中华平安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上诉法庭写成《西安市中级平安法院》,让执行人无法可依,无庭上诉。
面对如此错漏百出的判决书, 西安临潼法院一位副院长表示,在不影响判决书执行的情况下,是允许出现错误的。
判决书,是法院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是对于判决结果的权威书面证明,其中所述事实,关系到当事双方利益,甚至可能是有关部门依法采取行动的依据。然而,这样意义重大的判决书,却错漏百出,试问拿着如此“儿戏”判决书的当事人,如何相信司法的严谨公正?
<法院判决书错漏百出:将行凶人写成被害人>一文中,北京大学法学博士谢忱接受记者咨询时称,一份判决书送达前,有相当严格的程序:必须由主审法官认真行文,经合议庭其他成员、书记员签名认可后,报上级审核才能付印,最后还得加盖法院印章。“判决书代表着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一份错漏连出的判决书,必将严重损害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相关链接[http://news.ifeng.com/society/2/detail_2008_01/04/924697_0.shtml]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6-05-15 16:4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