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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吧,永生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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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里住着一个不可玷污的不朽灵魂,善良的人们永远都不会忘记,都会在这里驻足叹息!这里为你种下了一棵常青树,他会有强大的生命力,而生生不息!安息吧,林森浩!愿你来生没有太多的委屈,希望老天会保佑你!


IP属地:河北1楼2016-05-23 08:05回复
    同感! !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6-05-23 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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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垃圾们不要来脏了我的地方,请自动清理!!!!


      IP属地:河北5楼2016-05-23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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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在进步,法治在进步,追求真相的脚步永远不会停息,林吧,永远矗立!


        IP属地:河北29楼2016-05-23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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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立领狂魔,你制造的垃圾太多了,今天撑得不轻啊,真能拉啊,但是,我还是得把你清理出去,你太脏了,太恶心了!


          IP属地:河北36楼2016-05-23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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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吧恶心的帖子层出不穷。
            都什么年代了,还永生,来生?
            你们相信一个杀人犯被处决后会有很好的来生?
            阎王爷是相信贵吧还是相信六伞门的死刑判决书?


            37楼2016-05-23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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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森浩,虽然世界很寒冷,但这里永远是你属于你的温暖角落,希望能给你些许安慰与祝福!永远爱你,孩子


              IP属地:河北38楼2016-05-23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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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法院警察法官……都是国家机器,抛开公正与否,他们自身也是改革变化的,“与时俱进”;同样的案例,不同国家也有不同的处理方式——这是法政的特点,有些事情不能单就规则定论。但能震撼人心和经受历史考验的沉淀一定是一种精神,不会因某种过失而被全盘否定,林就是这样。


                来自Android客户端39楼2016-05-23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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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不说林到底有没有投毒,自林森浩背上了“投毒杀人”的罪名,他就成了众失之地。但善良、有责任感的人在“愤慨”之余总会追问一下“投毒”的原因吧。其实对人尊严的伤害就不该受到处罚吗?不然就不该有“精神损失”赔偿。那么林的精神损失又该谁来赔偿?!这不该是量刑的根据吗?不讲“水有源树有根”吗?吃水不忘挖井人——只是用来教导人们报恩的吗?


                  来自Android客户端40楼2016-05-23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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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顶,为中国法制的不平等坚守


                    来自手机贴吧41楼2016-05-23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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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比生命更加长久的灵魂寄居之所,相信他已经找到。向纯洁与不朽的灵魂致敬。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42楼2016-05-23 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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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同坚守!


                        来自iPhone客户端44楼2016-05-24 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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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绝不能没有真凭实据就名正言顺的杀林森浩,中国人努力!希望法治的道理越走越宽,中国人努力!


                          IP属地:河北47楼2016-05-24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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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iPhone客户端51楼2016-05-25 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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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53楼2016-05-26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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