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出入境证件(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办理:
1、沈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地址:皇姑区北陵大街 47号(北陵公园正门对面)
原则上办理沈河、和平、大东、皇姑这四个区的居民出入境证件。
以及在沈阳上学或是工作的非沈阳市户口符合异地办理出入境证件条件的外来人员。
2、铁西分局出入境大厅
地址:铁西区北二中路41-1号(铁西区市民服务中心内)
可以跨区办理。 周一至周日全天办理,周一至周五领证。
3、浑南分局出入境大厅
地址:浑南区世纪路21号(浑南分局一楼)
可以跨区办理。 周一至周日全天办理,周一至周五领证。
4、于洪分局出入境证件受理 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61号(于洪公安分局)
5、苏家屯分局出入境证件受理 苏家屯区桂花街118号(苏家屯区行政审批大厅二楼)
6、沈北分局出入境证件受理 沈北新区新城子街贵州路50号沈北新区综合服务中心三楼
7、新民市公安局出入境证件受理 新民市辽河大街28号(新民市公安局一楼)
8、辽中县公安局出入境证件受理 辽中县南一路25号(原辽中县公安局一楼)
9、法库县公安局出入境证件受理 法库镇晓东街五委八组(法库县公安局)
10、康平县公安局出入境证件受理 康平镇政法路含光街四组(康平县公安局社区警务中队)
一、提交出入境申请以户籍所在地为准,户籍地为上述9个区县(市)的,应到相应出入境证件受理点申请(铁西、浑南出入境大厅可以跨区办理户籍在其它辖区的)。
二、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原则上不再受理上述9个地区居民提交的申请。
三、9个出入境证件受理点受理出入境申请,严格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申办证件时限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相同。
四、沈阳市居民办理赴港澳商务签证以及赴港澳台定居,依然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9个受理点不具有上述工作职能。
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和沈阳实际情况,办理出国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需要10个工作日。
六、市民须本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出入境大厅即可申请办理。
未满16周岁的居民办理必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和监护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