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上帝赐给人最好的,除了永生,还有一个,在亚当的时候就有了,那就是选择的自由,直到今天,自由对于所有的人来说,谈不上是最好的,但绝对是极好的。我想基督徒大部分还是比较喜欢对一些事情一些处理事情的方式对一些事物的看法比较绝对化,但如果以自由为出发点,我们可以提醒别人,某些事情不符合圣经,但一定要尊重别人的自由,他自己的选择,即使上帝都不干预亚当选择堕落的自由,我们为何要干涉别人呢?
自由,谈不上能将人带到神面前——反而将亚当从伊甸园给拽了出来,但这个,其实也是好的。因为强扭的瓜不甜。我想到了美国颁布禁酒令导致的一系列的后果:所有的人都不敢公开说自己喝酒,但那些爱喝酒的人只能躲到家里偷偷的喝,并且囤酒,生产的工业酒精竟然被酒鬼偷去饮用,甚至公开宣布里面加入毒药之后,仍有人铤而走险中毒身亡,拥有使用酒精权利的医生和牧师(这里我将这个词看作是职业性质,虽说做工的即得工价,但他们,真心不敢说他们都是好牧人,他们有的就是纯粹的雇工,看到狼就自己跑了,看到钱就自己扑上去了),做起了倒卖酒水的黑暗买卖,黑手党在这个暴利之下加强了联系增加了利润开始在这个时期发展壮大……因为不是所有的人都愿意禁酒,所以大多数人美好的意愿,却导致了少数人因为得不到了自己想得到的而去冒险,去作伪君子,然后,这个美好愿望下的社会,因为一场强制性的改变而变的败坏。
因此,我们基督徒不能干涉别人的任何自由,即使那个自由只是所谓的自由,即使在我们的信仰看来是十足的败坏,我们仅仅能提醒别人他们做的不符合圣经。而对于新的基督徒慕道友——那些愿意尝试去效法基督而不知道需要做什么的,我们可以告诉他们,他们若愿意,就可以加入我们,他们若不愿意,那么,他们愿意如何就如何吧。
虽然这个世界会越来越旧,根据预言,我们并不会变的强大,我们会被追杀——我想那个时候我们的人数一定少的可怜。但我想假设一下,假设我们基督徒成了某一个国家的多数人,也需要给那些不信主的人一个自由的法律环境,或许我们可以分开——这样双方谁也不会影响到谁,中间可以弄个交流区,愿意堕落的(或者站在对方的角度说,愿意选择某个所谓的自由),可以过去,愿意自律的,可以回来。我不敢说这样就一定好,但自由和信仰若想在两类人里面兼得,我还没有想到更好的处理方式。
自由,谈不上能将人带到神面前——反而将亚当从伊甸园给拽了出来,但这个,其实也是好的。因为强扭的瓜不甜。我想到了美国颁布禁酒令导致的一系列的后果:所有的人都不敢公开说自己喝酒,但那些爱喝酒的人只能躲到家里偷偷的喝,并且囤酒,生产的工业酒精竟然被酒鬼偷去饮用,甚至公开宣布里面加入毒药之后,仍有人铤而走险中毒身亡,拥有使用酒精权利的医生和牧师(这里我将这个词看作是职业性质,虽说做工的即得工价,但他们,真心不敢说他们都是好牧人,他们有的就是纯粹的雇工,看到狼就自己跑了,看到钱就自己扑上去了),做起了倒卖酒水的黑暗买卖,黑手党在这个暴利之下加强了联系增加了利润开始在这个时期发展壮大……因为不是所有的人都愿意禁酒,所以大多数人美好的意愿,却导致了少数人因为得不到了自己想得到的而去冒险,去作伪君子,然后,这个美好愿望下的社会,因为一场强制性的改变而变的败坏。
因此,我们基督徒不能干涉别人的任何自由,即使那个自由只是所谓的自由,即使在我们的信仰看来是十足的败坏,我们仅仅能提醒别人他们做的不符合圣经。而对于新的基督徒慕道友——那些愿意尝试去效法基督而不知道需要做什么的,我们可以告诉他们,他们若愿意,就可以加入我们,他们若不愿意,那么,他们愿意如何就如何吧。
虽然这个世界会越来越旧,根据预言,我们并不会变的强大,我们会被追杀——我想那个时候我们的人数一定少的可怜。但我想假设一下,假设我们基督徒成了某一个国家的多数人,也需要给那些不信主的人一个自由的法律环境,或许我们可以分开——这样双方谁也不会影响到谁,中间可以弄个交流区,愿意堕落的(或者站在对方的角度说,愿意选择某个所谓的自由),可以过去,愿意自律的,可以回来。我不敢说这样就一定好,但自由和信仰若想在两类人里面兼得,我还没有想到更好的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