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以下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
(1)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工作2年以上,经正规培训,并取得毕业证书。
(2)具有大学专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工作3年以上,经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工作1年以上,经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经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5)具有高中、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
2、人力资源管理师 (二级)(以下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
(1)取得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工作3年以上,经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4)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经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5)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经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