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法律还是挺合理,关于交通事故中的弱势群体,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即使他不违反交通规则,但也不能对别人构成直接的危害,而且一旦发生事故必然是最容易受伤害的,比如行人,自行车,即使他们闯红灯,也不会直接伤害到别人,当然可能有间接的,你听说过那个闯红灯的人把别人车撞坏么?正常情况都是被撞,所以他们才定义为弱势群体,但是当你骑着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以20迈以上的速度行驶时,你发生交通事故,是可以对别人造成伤害的。。。比如撞死人,撞坏车。。这样判断你就不属于弱势群体了。。因为你的违规行为可以直接伤害到其他人了。法律在完善,人们的思想也应该转变,我认为不应该姑息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