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初中班额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学校绿地率不小于35%。近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对校园规划、校舍建设、运动场地及绿地、教育装备配置、师资队伍和教育经费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标准》规定
《标准》规定,乡镇政府所在地的初级中学原则上不低于24班规模,其他地方不低于18班规模,每个乡镇至少有1所初级中学;乡镇政府所在地的中心小学,原则上不低于24班规模;平原地区的农村中心小学,原则上不低于18班规模;山区、丘陵地区的农村中心小学,原则上不低于12班规模。班额方面,小学原则上不超过45人,初中原则上不超过50人。
《标准》要求
《标准》要求,小学的主要教学用房不应设在4层以上,中学的主要教学用房不应设在5层以上。普通教室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应少于2小时。多层校舍建筑每幢不少于2部楼梯,楼梯坡度不大于30度。
《标准》还规定
《标准》还规定,学生宿舍应男女分区设置。学生宿舍每室居住学生宜为4至8人,不应超过10人。学生宿舍应设有厕所、盥洗设施;设室外厕所的,厕所距离宿舍不应大于30米,且应设有路灯。
体育设施方面
体育设施方面,非完全小学应设置60米直跑道田径场地一块和200平方米游戏场地一块,完全小学要有200米以上环形跑道(包括60米直跑道),初中要有300米以上环形跑道(包括100米直跑道)。学校绿地率不小于35%。
教职员工配备要求
按照《标准》,学校应配备合格专任教师、实验人员和管理及工勤人员。实行城乡统一的教职工编制标准,小学教职工与学生比1:19,初级中学1:13.5。专任教师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小学教师一般应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初级中学教师一般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学校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100%。
《标准》规定
《标准》规定,乡镇政府所在地的初级中学原则上不低于24班规模,其他地方不低于18班规模,每个乡镇至少有1所初级中学;乡镇政府所在地的中心小学,原则上不低于24班规模;平原地区的农村中心小学,原则上不低于18班规模;山区、丘陵地区的农村中心小学,原则上不低于12班规模。班额方面,小学原则上不超过45人,初中原则上不超过50人。
《标准》要求
《标准》要求,小学的主要教学用房不应设在4层以上,中学的主要教学用房不应设在5层以上。普通教室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应少于2小时。多层校舍建筑每幢不少于2部楼梯,楼梯坡度不大于30度。
《标准》还规定
《标准》还规定,学生宿舍应男女分区设置。学生宿舍每室居住学生宜为4至8人,不应超过10人。学生宿舍应设有厕所、盥洗设施;设室外厕所的,厕所距离宿舍不应大于30米,且应设有路灯。
体育设施方面
体育设施方面,非完全小学应设置60米直跑道田径场地一块和200平方米游戏场地一块,完全小学要有200米以上环形跑道(包括60米直跑道),初中要有300米以上环形跑道(包括100米直跑道)。学校绿地率不小于35%。
教职员工配备要求
按照《标准》,学校应配备合格专任教师、实验人员和管理及工勤人员。实行城乡统一的教职工编制标准,小学教职工与学生比1:19,初级中学1:13.5。专任教师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小学教师一般应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初级中学教师一般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学校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