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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手发一点旧西藏、藏传佛教和外蒙革命期间的材料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本来我今天想接着撕巨蟹座黄金的设定,结果突然发现自己的话似乎被马后炮了。
好吧,那么我只好先扔点材料出来了。
1.关于人骨人皮法器的问题。
有人——有很多人其实都这么认为,这个不只是伊卡鲁斯一个人。但是作为某些人嘴里的“鞑子”,我觉得有必要让这些人——特别是某些文青们——知道这事儿没那么美好。有的东西已经把蒙族忽悠了数百年,要是再让这些去忽悠内地,那就真是有意思了。
第一篇材料:《嘎巴拉碗初探》,作者张家骝,单位西北民族大学,自《社科纵横》2011.8



能支持我论点的地方都已经被用红笔圈出来了,我想我不需要补充叙述。
注明一点:有两个地方我用了蓝笔加注,主要是三个词:”解放以前“、”西藏“、绝大多数”。这是个很重要的约束条件。原因很简单,无论如何总是会有一些高级制品的,比如说供应给清皇室的,这一点下面我将提到。
顺便:
@魔女的碎片
@亻五木卯


1楼2016-11-24 16:43回复
    好了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6-11-24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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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卡鲁斯二号
      目前发出来了的就只有这些,你先慢慢挑着,不过最好写的系统一些。我去补人设去了,别催我。


      11楼2016-11-24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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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手扔张巴度薛度兄弟镇楼,百度吃楼吃的太恶心了


        18楼2016-11-24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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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不同意也无所谓。我接着发就是了,发点别的。
          顺便说一句,资料来源我本来没查到,是某位藏族退役边防兵发给我的pdf——这哥们知道我不会藏语,所以找的是汉译本。

          交换农奴,还按照血统来区分争论——讽刺的是,即便是地主对佃农也无权这么干。有买卖人口的,但那得经拍花子的一道手。
          ——————————
          为了避免百度吞楼,我一个一个发。


          22楼2016-11-25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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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着发。

            康熙因为要对付和硕特蒙古的原因,对西藏实际上很上心,而且他的手腕并不低,这个如果谁感兴趣我回头发几个文件以及资料名。康熙也经常发出要求轻徭薄赋废除不必要的乌拉差的命令,但是即便如此依旧无法有效阻止这样的势头。这是一则关于交还农奴的行政公文,第司.桑杰曾任第五世第巴。
            在已经履行宗教义务的情况下依旧不免供养藏军的要求,这种双重压迫在解放前的内地也只有西北部分地区有了——因为内蒙古的喇嘛教影响从清末已经开始衰微,所以蒙古王公的危害要更大。


            25楼2016-11-25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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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旦正教巴 28的藏族哥们来看看,有没有什么需要补充的。


              来自手机贴吧35楼2016-11-25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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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多資料,只知道以前的西藏政教合一很封閉,其他啥的都不知道,最開始的法器,我只聽過阿姐鼓


                来自Android客户端36楼2016-11-25 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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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文


                  IP属地:山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38楼2016-11-26 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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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篇是《兵器知识》2008.5上的回忆文章,这个是全文截图,备个份就行了。两本杂志实体我都有。




                    其他内容多来自于此二处的转述。


                    42楼2016-11-27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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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了,关于那个“公社领导限制不限制结婚”的问题,我发点公文吧。

                      这是湖南,63年。归区公所登记,不能下放到公社,但公社要有人负责——这个人具体对应是妇联主任,负责保障妇女权益,关于妇联主任的问题接下来再说。另外有的时候涉及涉某些单位的人的婚姻,要开介绍信。

                      这62年。这比现在放的还开。另外对这些案例怀疑的可以看文革时期一个比较著名的例子:刘改兰(顺带一提,我不认为这个案例是好事,当时被当成批林批孔典型。这个案例在公社领导、父母都反对的情况下还是结成了,算是回答了公社领导会不会具体干涉这类事物的问题)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五几年的一个调解案例列举,被作为资料存档的:


                      这其实说明婚姻登记和离婚的问题当时和现在区别很小。
                      @伊卡鲁斯二号 你自己个儿看吧,不用我“最好拿出证据”了,我已经拿出来了。
                      连伤痕文学里都不避讳这点。


                      43楼2016-11-27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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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得收藏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55楼2016-12-05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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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辩论资料,打脸文青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56楼2016-12-05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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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不错的东西,能转载吗?留着打脸用


                            IP属地:湖北59楼2016-12-06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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