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伦案部分案情,房地产业行贿就可见一斑
(九)被告人李大伦收受郴州市扬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郴州安平扬生建筑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扬生41万元人民币、4000美元,折合人民币44.2284万元
2000年,李大伦在郴州市苏园桥建设项目施工现场调研时,经时任市政府副秘书长肖鹏金介绍认识了郴州市扬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安平扬生建筑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扬生(另案处理)。
2005年上半年,张扬生在承建郴州市高尔夫大道(即冲口路)工程时,因征地补偿纠纷,引起当地村民阻工,请李大伦帮忙解决。李大伦向郴州市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王永康打招呼要其妥善解决。王永康到冲口路召开现场办公会予以解决。
2005年9月,张扬生想承揽郴州市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工程,请李大伦出面给市政府有关领导和人民医院院长打招呼,因该工程已被他人承包,李大伦承诺以后予以关照。
为求得和感谢李大伦的关照,张扬生先后4次送给李大伦41万元人民币和4000美元。
1、2004年春节前的一天晚上,张扬生为求得李大伦的关照,在李大伦郴州的宿舍,以拜年名义送给李大伦10万元人民币。李大伦收受后于2004年1月19日在湖南省广电中心门口将该款与其他款项一起共35万元交给邢立新,并将其持有的户名为“陈建军”、帐号2921030100100146908的银联卡一并交给邢立新,要邢立新将35万元存入该卡。
2、2005年春节前,张扬生在李大伦郴州的宿舍送给李大伦1万元人民币。李大伦收受后于同年3月17日将该款与其他款项一起共11万元交给陈惠敏,要陈存入李大伦持有的中国银行长沙芙蓉支行 “邢立新”户名的存折上。
3、2005年下半年,张扬生为感谢李大伦帮助其解决了冲口路工程的阻工问题和谋求李大伦为其承揽郴州市人民医院门诊大楼的工程打招呼,在李大伦的郴州宿舍送给李30万元人民币。李大伦收受后将该款与其他款项共36万元交给余中洲,余以“李校清”、“陈惠军”名义分别存入中国银行长沙市梦泽园支行和建设银行长沙车站北路支行。
4、2006年春节前,张扬生为感谢李大伦的支持并希望继续得到李的关照,在李大伦的郴州宿舍送给李4000美元(按同期汇价100:807.1折算为人民币3.2284万元)。李大伦收受后将该款与其他美元一起共9000美元交给余中洲,余于同年3月6日存入李大伦持有的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陈惠军”户名的存折上。
上述事实,有下列经过庭审质证的证据予以证明:
1、张扬生的证言证实:2005年上半年,其在郴州市经济开发区冲口路工程施工过程中遇到阻工问题,请李大伦给王永康打招呼;2005年9月,其请李大伦帮忙承揽郴州市人民医院门诊大楼的建设工程;先后4次共送给李大伦41万元人民币和4000美元。
2、王永康的证言证实:2005年,李大伦给他打招呼,要他抓紧解决好张扬生在开发区冲口路工程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拆迁等问题。
3、张扬武(扬生建筑公司副经理)、豆家祥(扬生建筑公司项目经理)、罗光信(扬生房地产公司会计)证言以及扬生建筑公司收款收据分别证实:2004年1月9日,张扬武向张扬生上交了15万元管理费;2005年8月23日,豆家祥向扬生公司上交了15万元管理费;公司收取的管理费没有入账,证明行贿款的来源。
4、高尔夫大道引资建设协议,冲口路二期工程施工合同,郴州市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冲口大道施工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
5、陈建军、邢立新、李校清和陈惠军户名的银行存款凭条复印件,证实赃款去向。
6、李大伦供述:2005年上半年,张扬生在郴州市经济开发区路面硬化工程施工过程中遇到施工环境等方面的问题,请他给王永康招呼;2005年9月,张扬生请他帮忙承揽郴州市人民医院工程;2004年至2006年,先后4次共收受张扬生所送41万元人民币和4000美元及赃款去向。
(十八)被告人李大伦收受郴州国富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何国富5万元人民币
2000年,李大伦经人介绍与何国富相识。2004年,何国富在郴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建了万华机电市场。万华市场建好后,郴州市政府就市场的划行归市问题专门开会研究下发会议纪要,但一直未落实。2005年9月,何国富和郴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高爱国请李大伦督促市政府落实机电市场的划行归市问题。李大伦要求常务副市长易佩康加大工作力度,抓紧落实。之后,易佩康两次召集有关部门召开协调会,解决了机电市场的划行归市问题。
2005年中秋节前,为了感谢李大伦的关照和支持,何国富到郴州李大伦的宿舍,送给李大伦5万元。李大伦收下后把该款连同其他款项一起5万元带到长沙,交给余中洲,余中洲于同年11月2日以“李校清”的名义存入中国银行长沙市梦泽园支行。
上述事实,有下列经过庭审质证的证据予以证明:
1、何国富的证言证明:为万华机电市场划行归市的问题,和高爱国一起找李大伦帮忙,送给李大伦5万元人民币。
2、高爱国的证言证明:2005年下半年,其和何国富一起为万华机电市场划行归市的问题,向李大伦汇报。
3、易佩康的证明材料证实:为万华机电市场划行归市的问题,李大伦向其打招呼。
4、郴州国富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万华市场的书证。
5、2005年4月6日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城区机电五金市场划行归市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05年10月10日《关于推进市城区机电五金市场划行归市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和2006年1月13日《关于下阶段机电五金市场划行归市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证明:郴州市人民政府三次发会议纪要,对机电五金行业划行归市。
6、李大伦供述:2005年,其应何国富的请托,为万华市场划行归市问题,给易佩康打招呼,收受何国富5万元人民币。
7、李校清户名的银行存折以及相关存款凭条证明:由余中洲经手,以李校清的名义存入中国银行梦泽园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