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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北京1楼2008-10-31 16:53回复
    • 222.18.160.*
      「谈不上喜欢,只是不讨厌。我喜欢的是卡布奇诺。」
      『卡布奇诺是咖啡吧!?』
      「我当然知道卡布奇诺是咖啡,但你不觉得跟卡尔维诺的发音很像?」
      『这好像有点……』
      「有点太扯是吧!?我的幽默感不是一般人能欣赏的。」
      她说完后,戴起耳机,再度闭上眼睛。

      等她又张开眼睛时,台北已经到了。
      我下了车,在上楼梯离开月台前,又舍不得似地回头往车厢内眺望。
      她仍然坐着,右手逗弄着右耳环,我彷佛可以看到水晶耳环刺眼的淡蓝色彩。
      我想她可能要坐到这班火车的终点站-松山吧!
      看了看表,10点10分左右,跟朋友约11点在西叁门碰头,还有得等。
      有烟瘾是很可怜的,何况现在公共场合全面禁烟。
      只得走到西叁门外,吞云吐雾一番。
      台北好冷,尤其是飘了小雨的深夜,更是冻到骨子里。

      『Shit!』等人已经不爽,点不着火更让人火大。
      叼着那根烟,突然很想嚼碎它,然后再……
      “锵”的一声,她突然出现在我面前,点了火,凑上来。
      『喔?谢谢。』
      「不客气。同样有烟瘾,我能体会点不着火的痛苦。」
      我点燃了烟,狠狠地吸了一口,希望能为肺部带来一丝温暖。

      「等人?」她拉高短大衣的衣领,拨了拨被风吹乱的头发,问了一句。
      『是的。』我小心翼翼不让吐出的烟雾,迷蒙了我的视线和她的脸庞。
      「我也是。」
      她抽了一口烟,白色的David off。
      「等女朋友?」
      『我不是等女朋友,我朋友是男的。』
      「我也不是等女朋友,」她吐了一个小烟圈:「我等的是男朋友。」

      「为什麽来台北?」她捻熄了烟蒂,回头问我。
      『我住台北,现在台南念书。』我举起左脚,用鞋底也捻熄了烟蒂。
      「我跟你相反。」
      『你念的是?』
      「我今年刚从南部的大学毕业,来台北补托福。」
      『喜欢台北吗?』
      「很遗憾,我不是蟑螂。」
      『啊?』
      「你难道不觉得能在这种拥挤城市过活的人,具有蟑螂性格?」

      『很奇怪的比喻。』
      「没办法,我真的不喜欢台北。」她摇了摇头:「你呢?」
      『我在南部长大,这两年才到台北,还来不及讨厌它。』
      「你的感觉太迟钝。我来台北的第叁天,就想喊救命了。」
      『是吗?幸好我明年又会搬回台南。』
      「那麽恭喜你了。不过可惜的是,台北将少了一只蟑螂。」
      这应该还是她的幽默感吧!我在心里纳闷着。

      「他惨了。」在一阵沈默之后,她又开了口。
      『啊?为什麽?』
      「我最讨厌等人。超过20分钟以上,我会抓狂。」
      『也许是因为塞车吧!』
      「晚上十点多会塞车?我倒宁愿相信他出了车祸。」
      我有点不可置信地看了看她。她若无其事地耸耸肩,微微一笑:
      「你还是无法欣赏我的幽默感。」

      「算了,我自己坐计程车吧!」她在看了手表后突然下了决定。
      『这样不好吧!?你男朋友来了以后找不到你怎麽办?』
      「他让我等待,我令他焦急。很公平。」
      『快11点了,你坐计程车有点危险吧!等我朋友来,我们送你?』
      「不用了。两个陌生的男人和一个陌生的计程车司机,哪种比较危险?」
      『你说得没错,我和我朋友比较危险。』说完后,我忍不住笑了起来。
      「你进步了,终於可以欣赏我的幽默感。」她也笑了笑。

      她跨进计程车,关了车门。我向她挥手道别。
      她突然摇下了车窗:「喂!接着。」
      我伸手接住在黑夜中划过的一道银色弧线光亮,低头看了看,是她的打火机。
      「送给你的,bye-bye,卡尔维诺。」
      『bye-bye,卡布奇诺。』

      坐上我朋友的车,脑海里一直想着这个应该算是陌生的女子。
      不知道是否是因为季节的关系,我总觉得她给人的感觉很冷。
      这种人应该在夏天认识,才不需要吹冷气。
    


    3楼2008-10-31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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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22.18.160.*

        唯一缺乏的是,我们从不争吵。理论上,争吵是不好的。但矛盾的是,人们的感情通常要累积到一定程度,才有资格争吵,也才会争吵。我常怀疑,是否应该说是我们根本吵不起来,而不是没有争吵的机会。她讲话的语气像冰,脾气也像冰,生气的样子更像冰。既使我有熊熊的怒火,恐怕也无法使冰块燃烧吧!?

        每当早上起床后,深夜睡不着,下午无所事事时,我总是会很理所当然地想到她,就像口渴时会想拿杯子倒水来喝。如果爱情的本质像口渴的欲望,那麽她只是我解决欲望的过程?还是我满足欲望的方法?换言之,她是杯子?还是水?

        我也常想起一句话:“何自有情因色有,何缘造色为情生。”为何你会对她产生感情呢?那是因为她的样子已经深印在你脑海。为何你的脑海里会有她的样子呢?那是因为你已经对她产生感情。原来生命的本质是个回圈,连爱情也是。而当我惊觉时,我已陷入了回圈。唯一可拉我跳出这个回圈的,只有她的水晶耳环,或者说是她抚摸耳垂的动作。

        但就像流行歌曲里所唱的:“爱与不爱都需要勇气,於是我们都选择了逃避。”她逃避心理对他的思念,我则逃避她有男朋友的事实。如果在周玉寇面前不能提到黄义交,那麽“他”就是我们之间唯一的忌讳。有一次,她模仿电影“流氓大亨”中,锺楚红的对白:「爱过一次,元气大伤。」这是她最接近忌讳的一句话。但也只有这麽一次。我忘不了的原因是因为她也忘不了抚摸右耳垂。

        「如果,只是“如果”,你真的喜欢我的话,你会告诉我吗?」
        『假设,只是“假设”,你没有男朋友的话,你会喜欢我吗?』
        「“如果”你喜欢我,“假设”我又没有男朋友。你会告诉我吗?」
        『“如果”我喜欢你,“假设”你又没有男朋友。你会喜欢我吗?』

        在如果与假设之间,我们同时坚持着嘴巴的最后一道防线。

        也许,我和她跟典型的情场男女一样,谁也不愿意先松口。好像先松口的人会背负先沈沦的耻辱,或是冒着被嘲笑的风险。就像传说中的鹬跟蚌,互不相让的结果,便是等着渔翁来造成两败俱伤的场面。可惜情场上永远只有鹬跟蚌,从来就没有渔翁。所以我和她不仅都不是赢家,连输得一败涂地的权利也没有。

        不知道是第几次我们同坐那班4:55的火车,我只记得那天仍是个周末。那次她的话似乎特别多,多到竟然还露出她的腰围。在火车快到桃园,我正准备等她头壳坏去也露胸围时,她突然转移话题问我:

        「听过“4:55”这首歌吗?」
        『我没听过。是中文歌吗?』
        「是英文老歌,它是“爱你一万年”的西洋原曲。」
        『喔。好像有印象了。』
        「想听吗?」
        『好啊!』

        她拿出CD随身听,把耳机的一端放入她右耳,另一端放入我左耳。
        「准备好了吗?要注意听喔!」
        我点点头。
        她用食指贴近嘴唇,比了个“嘘”的手势。
        然后按下了PLAY键。
        【Yes I saw you at the station Long distance smile You were leaving for the week end Catching the 4:55 With you new……】

        「好听吗?」听得正入神之际,她拔掉了我的耳机。

        『很好听。为什麽突然想到这首歌?』

        「你很聪明的,自己想想。」

        『我只是聪明,而不是通灵。』

        她彷佛故意忽视我的抗议,只是淡淡地笑了笑。

        后来我才知道,她要表达的是歌词中的第叁句和第四句。因为两天后,她从桃园中正机场离开台湾,到了美国。那是我最后一次跟她同坐那班4:55的莒光号。她没有说再见,也没有说bye-bye。当然更没像灰姑娘般,留下玻璃鞋。

        虽然这是可以预期的结果,但这种结果发生时,我还是无法接受。我想莫名其妙的开始势必要伴随着莫名其妙的结束。甚至当我用“开始”来形容我和她之间,根本就是莫名其妙。因为我们可能未曾开始。也许,我跟她不是不能开始,也不是不想开始,而是不敢开始。
      


      7楼2008-10-31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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