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者路吧 关注:343贴子:12,011
  • 177回复贴,共1

黑郑凭什么说自己是轮回第一了?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被天神打成狗。在风云和老王平手。结果过了几个任务,就说所有轮回队伍中,只有老王没法必胜。难道黑郑忘记被天神打成狗的摸样了?
还有,恶魔队,是正常人变恶魔,恶魔变正常人吗?
本体赵一个人威压全队,而复制体到了恶魔队,本来是正常人的黑郑变成了第二强的恶魔,而本来是恶魔的赵连前三都排不进去,甚至还惧怕正常人的复制体,根本就没有本体在队伍里的威风。难道不是变态的该更变态吗。


1楼2017-02-15 22:00回复
    赵变态先天缺陷太大了,没有大的突破的话注定下限高但上限有限。


    IP属地:广东2楼2017-02-15 22:14
    回复
      强不强要看在什么环境,跟谁比?恶魔队只是单纯的复制体。说不定也有好人。zz那么强跟经历有关。老王这么强也跟经历有关。不信你让老王多败几次,武神之道就会弯,砍人的时候也不会有如此的一往无前的气势了。
      2,焦恩不弱,但是遇到变态被打弱了,如果当年美队里的人是老王,也会被欺负的跟焦恩一样,内心恐惧。如果焦恩出生在中州队,也许又是一尊大神


      IP属地:四川来自iPhone客户端3楼2017-02-16 09:03
      收起回复
        黑郑没说过自己是第一。。。


        IP属地:上海来自手机贴吧4楼2017-02-16 17:15
        收起回复
          原著作者是傻逼


          5楼2017-02-16 18:22
          收起回复
            楼上+1


            IP属地:广东来自手机贴吧6楼2017-02-17 11:15
            回复
              那时黑郑和现在的黑郑完全是两个层次,现在可是四中加已经认主S级武器,再加上本身就是有S级强化血神经加S级血族强化,他这么说没什么毛病。


              来自手机贴吧7楼2017-02-17 11:22
              收起回复
                感觉风云结束时的四中+S级魔兵的恶魔zz就能和现在的宋天打打看了;
                然后这已经是两场剧情前的事情了,你看看当年的zz多强,现在多强…我觉得不算那个传说中的底牌的话,恶魔队的确不怂天神啊


                IP属地:上海来自iPhone客户端9楼2017-02-17 12:38
                收起回复
                  风云剧情结束后,黑Z就是刚升4中,然而就是这样,同是4中的VV安,一个后门就搞死了同是4中的黑Z ,什么4中躯体,什么血神经都没能起作用。
                  同是4中差别都这么大,才过几个剧情,黑Z现在能完胜当时的VV安不?
                  老王在风云后,经过一次神鬼历练,初到黑暗没升维前,对上人间的大菠萝都没有胜算。黑Z所在的恶魔队,也就是基因锁的速度快一些,加上一把S兵就真能胜过同是4中的天神队?天神宋天表现出来的,也是2劫地仙实力,而且他的底牌也没写出去。黑Z有S兵器,别人就不能有机缘拿到S级道具兵甲?


                  10楼2017-02-18 13:44
                  收起回复
                    他爱说就让他说,反正没人信。两个zz都不算实惠人,白z怂货喜欢扮猪吃虎,黑z中二专注于吹牛比来提高气势,这种虚话不能作为实力评价的依据


                    IP属地:上海来自手机贴吧11楼2017-02-18 18:00
                    回复
                      黑郑若不到四高就只配被老王吊打,强如宋天若不是女队友拼死相救,早就被老王仍到大千虚空自生自灭去了。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7-02-26 10:29
                      回复
                        很正常啊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7-03-17 15:12
                        回复
                          老师更新了。。。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7-03-27 12:5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