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骑电瓶车被汽车挂了,受了点伤没多大事。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了,他全责双方已经签字。去医院简单的包扎了,排了个CT没多大事,医生让我下周去复查一下。车还没修,他打算让保险公司看了估价赔偿,衣服也破了。原本打算下周去,可他刚刚打电话给我说让我立马去处理修车的事情,让我去修车,还让我打电话让保险公司的人来看(他的责任还使劲指挥我干这干那,这些不应该是他主动来处理吗)。说让我别去复查了,不复查给我按90块一天赔我误工费,还说是保险公司的人说的:三天内处理了,交警那里不用再去了,还给我赔误工费。(想到当时被撞了,他居然下车了之后点了很烟还在那里笑,还说反正有保险公司来赔。也不扶一下我,手上皮蹭破了。让他带我去包扎一下,休息下车就算了,可就是让我坐在地上等交警。想到这里就特别来气)。我想问的是,如果我不三天内处理,我去复查他就可以不赔我误工费?而且我的工资也不是90一天。还有他说3天内处理,保险公司处理就行了,交警那里也不用去了,如果我偏要登我复查之后再处理会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