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不如一起
算来自己被老古怪撵出来,也有些时日了。老古怪不愧是老古怪,连撵人的理由都那么充分,美其名曰外出历练懂得人情世故、尝遍世间艰辛苦楚,但在炽凤看来,不过是自己打碎了他一方听说是什么紫漆双龙雕花的砚台,老古怪找个理由撵她出来惩罚惩罚她罢了。
哦对了,还有可能是,终于吃腻了自己给他做的菜,想换个厨子了。自己这么一出风刃舫,好换个新的貌美如花的厨娘。
炽凤在街上晃晃悠悠地走着,全然不顾自己的形象现在有多差:一身黑色衣衫有些脏旧,头发茬参差不齐,在脑后随意扎起来,看不出本来的颜色,脸上还蹭上了许多灰,她胡乱抹去了一些,可是还是有一些灰尘顽固地附在她脸上。她这幅模样,看在其他的路人眼里,也就比街边那些流浪汉强上一些。
不过,出了舫,唯一的好处就是终于不用再给飓风那个老古怪做饭了。想到这里,炽凤轻声哼起了不知名的小调,引得路人纷纷侧目,炽凤也不去管那许多:姑奶奶唱歌跑调,但是就是喜欢唱,看什么看!
小调哼着,炽凤便忘了自己从早上到正午时分还什么都没有吃的悲惨现状。原本她其实不用如此狼狈的,她在大名鼎鼎的皇商洛府里当打杂的小厮,虽是小厮,但那家的主子对下人极好,吃喝一应俱全,半个月来,倒是给炽凤腰上多添了二两肥肉。
“快起开,小叫花子!”一道狂妄的声音在身后响起,炽凤侧身一瞧:两马拉的马车,帷帐是不知名的名贵布料,刚刚那声音的来源显然是坐在外面的车夫。炽凤挑了挑英挺的眉:啧啧,自己这幅鬼样子,还真像叫花子。不过这人这么狂妄,一定很有来头,自己还是不去招惹为好。
炽凤这样想着,躲慢了一步,身后那人竟然毫不留情地一鞭子当头抽下来!
炽凤明亮的眸子中闪过一抹厉色,脑后像长了眼睛一般,脚下一动,一个潇洒的闪身便险险地躲过了马鞭,闪到了道路边上,给马车让路。马鞭在空中抽了个空,很大一声空响,原本躲避在路边的行人都好笑地看着马车车夫,似乎在嘲笑他鞭子没有准头。
马车车夫感受到了众人的目光,觉得自己很是没面子,勒住马停住马车,气愤且恼怒下,竟然扬起手又是一鞭。
这人真是不讲理!明明给他让路了还要拿鞭子抽那小叫花子!——路边行人不约而同地这样想,却谁也不敢去帮忙。
帮忙?那不是分明和这车里的人作对?笑话,这马车里的人,谁惹得起?
炽凤冷笑,泰然自若,伸出左手,毫不畏惧地迎上鞭子,眼看鞭子就要摧残那只看似柔弱的手,胆子小的路人已经闭上了眼不忍心看。
堪堪就在鞭子和炽凤的手只有一寸距离的时候,鞭子把手处突然开始冒烟,并开始灼热燃烧,马车车夫惊叫着下意识扔掉了烫手的鞭子,鞭子被扔在了地上,熊熊地燃烧,火光跳动着,映出了马车车夫的惊恐与不堪,不出一会那鞭子便化成了灰烬。
炽凤挑衅地扬扬眉,也不说话,就那么直挺挺地站在那里,脸上一抹灰,头发凌乱,唯有一双眸子熠熠生辉。
“放肆。”随着一道低沉有磁性的声音响起,车上的帘子被掀开,众人看到了一只手,骨节修长,显然这手从未经历过农桑辛苦,独属于养尊处优的贵族,无名指戴着一只低调朴素玉质戒指,然后映入眼帘的是精致的手腕,手腕下方应该是一只袖子,是低调内敛的银灰色,带着些银线绣的花纹,依然是十分低调,却隐隐带着些奢华的气息。
炽凤也打量着这只手,如果她没看走眼的话,那戒指样式虽然普通,却是质地极好的羊脂玉,市场上有价无货的东西,而那衣服袖子,银线绣的花纹不说,料子用的是缂丝华绫,普通人家常年也见不到一匹这种昂贵布料。这种料子做的一件衣服,够寻常人家半年的吃用了。
“这里岂是你蛮横的地方。”马车里的人又道,这次的声音中带着些微微的怒气和威严,炽凤却听出了一丝疲惫,想来这人应该是长途赶路。
“听见没有!我家主子都说了,这里不是你个小叫花子蛮横撒野的地方!”那马车车夫像得了主子赏赐的骨头的一条狗,又嚣张了起来,“还不赶紧给我家主子磕头赔罪!”
“你这条狗还真是忠诚。”炽凤懒洋洋地伸了个懒腰,感觉肚子有点饿,不免有些烦躁,又说,“我要是说不呢?”
仗势欺人,她炽凤可不吃这一套!
“够了。”马车内的人又淡淡地抛出两个字,似乎十分劳累不愿意再就这件事纠缠下去,半晌又凉凉补充了一句,“我说的是你。”
“啊?我?”马车车夫万万没想到这位主子会怪罪到自己头上,他早就听说这位从南海之南回来的主子不好伺候,心机深沉得很,连忙说,“主子,小的错了,小的再也不敢了。”
“噗哈哈哈哈……”炽凤实在忍不住了,捂着肚子笑出了声,在她的带动下,周围的路人都开始憋不住地笑。太逗了,这简直是太逗了,狗的主人竟然向着别人,这狗上一秒还仗势欺人,下一秒就卑躬屈膝,实在是滑稽。
炽凤笑着,心想这马车内的人还挺分得清事理,不偏不倚,公正严明。虽然刚刚她还有点小市民的仇富心里,但现在却在心里添了一丝对这人的好感。炽凤笑完了,却开始皱眉,嘿,肚子从早上饿到现在,刚刚又爆笑了一阵,有点难受。
“这位小弟,我的下人冲撞冒犯了你,是我管教无方,不知该如何补偿你?”马车内的人掀开帘幕,下了马车,看得炽凤呆了一呆。
他乌黑的发在头顶高高束起,束发的簪在阳光下显出橙黄的古朴色彩,应是质地精良的琥珀所制;眼眉修长,斜飞入鬓,鼻梁英挺,唇色有些像早春的桃花花瓣,却被他平添了几分凉薄;最吸引人的,是他那双眸子,金色的瞳孔,在阳光下似乎有些收缩,慵懒得好像猫咪,又危险得好像随时就会露出獠牙的狮子。炽凤不是没见过有色瞳孔,她的师父风刃舫舫主飓风就有一双银灰色的眸子,但是这样的金色瞳孔,炽凤还是第一次见。
他身上的银灰色的缂丝华绫衣衫以银线在袖口和领口绣出复杂的花样,白色丝帛腰带上明晃晃挂着一枚玉佩。他没有穿金戴银,无论是衣衫还是饰物却都有种低调的尊贵。这样的贵胄公子缓缓向炽凤走来,炽凤却下意识地用手去摸袖子里的匕首。
不得不说,这男人,真的很英俊。这样一张脸,在西部平原上,也算是数一数二的了。可是,不知为何,炽凤总觉得,这男人十分危险,便下意识地自我防范。
也许是他那双金色的眸子太像等待捕猎的野兽,也许是因为他周身的气质散发出一阵阵威压,又也许,是炽凤天生敏锐的直觉告诉他:远离这个人。
“他他他……他是……白府的人?”
“看他腰带和玉佩,一定是白府的人!”
“这么俊美的青年,白府哪来的这号人物?”
“白府的主子竟然向一个小叫花子赔礼道歉?”
炽凤听着周围人嘁嘁喳喳的讨论,心里对面前这个俊美青年知晓了几分。
原来是白府的人。
炽凤虽一直在风刃舫长大,以前从未涉世,可飓风却经常关注这城里的事情,大的小的,他都有情报网络收罗到自己这里。她作为飓风的入室弟子兼厨子,大约摸也知道了许多事情。比如这白府。当今皇后,便是姓白,白府的白垣,是白皇后一母同胞的哥哥,白皇后近年极受陛下恩宠,白府也声望渐高,这人既然是白府的人,便也属于皇室,那就更应该少招惹了。飓风一直教导她,万万不可涉入皇家之事,那是世间最肮脏的地方。
“我还有事,就勉强原谅你这个不懂事的下人。”炽凤扬眉,眼睛眨了眨,“就不在这里叨扰了,先走一步,告辞。”
炽凤说完便要转身离去,留给这白府的人一个潇洒的背影,肚子却非常不争气地在转身的一刹那发出“咕噜噜”的响声,炽凤动作一僵,尴尬地摸摸肚子,心想这下潇洒不成了。
“已经正午了啊,马车坐了这么久,我正好有些饿了。”那男子微微笑着,炽凤却还是在他金色的眸子中看出了危机四伏,“不如,我们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