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县森润焦化厂从2015年7月份开始就一直拖欠工人工资,直到2016年12月份,厂里通知工人说要从2016年9月份解除合同,工资截止到9月份,并且工资还是一分钱没发,拖欠工资达1年半未发,而且养老保险从2014年2月份开始就没有给工人缴纳,却每个月从工资里扣除了,拖欠养老保险3年未交,工人一直找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却一直推脱未解决,后来厂里承诺所欠工资分4次给工人发放,养老保险交到2016年9月份为止,但是,直到现在厂里也没给工人缴纳所欠养老保险,工资也一直推脱不发,一直在欺骗工人,这些情况古县劳动局都非常清楚,工人是弱势群体,劳动部门应当维护工人们的合法权益,可是,相关部门却一直推脱不解决,为什么工资能拖欠这么久,养老保险欠了3年了没交,劳动局不知道吗?这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是严重的违法行为,3年了,为什么劳动局不采取相关措施,让这种违法行为持续长达3之久,社会保险法里有相关的处罚措施,为什么劳动局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来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直到现在还在推脱,说养老保险不交他们没有权利管,这是严重的失职行为,希望上级有关部门能够详细的了解清楚情况,查处这些部门的失职失责行为,为我们工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如果劳动部门不给工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保障,查处那些损害工人利益的违法行为,社会怎么能稳定发展,难道非要把事情闹大才有人管吗?希望这件事情能尽快的完善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