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事早上上班途中,在非机动车道上骑电动车靠右逆行(车上总共两名成年人,后面也跟有逆行的好几辆电动车),速度很缓慢,行驶途中前方从机动车道拐进一辆机动车要进停车场,等该机动车驶过后对面快速行驶来一辆电动车(单人),看到我同事的电动车时紧急刹车导致摔倒,没有和我同事的车发成碰撞(摔倒在我同事电动车前半米远位置),事故发生后我同事将其送至医院,检查结果为对方脚踝处骨折,请问这种情况我同事有没有责任?如果有责任,在交警处做笔录时怎么说才能减轻责任?还有就是如果有责任,责任划分的时候比例大致是怎样的?
问题补充:三个问题——
这种情况我同事有没有责任?
如果有责任,在交警处做笔录时怎么说才能减轻责任?
如果有责任,交警队责任划分的时候比例大致是怎样的
问题补充:三个问题——
这种情况我同事有没有责任?
如果有责任,在交警处做笔录时怎么说才能减轻责任?
如果有责任,交警队责任划分的时候比例大致是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