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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这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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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许多被执行人,尤其是企业,负债累累、债台高筑,有的一个案件的债权人达数十家,其财产仅能满足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其他债权人的债权难以得到实现,完全符合破产条件,但债权人、债务人都不申请破产,形成执行不能、破产不得的"僵尸案件"。由于我国没有自然人、非法人破产制度,大量自然人、非法人组织被执行人丧失履行能力,但无法从执行程序中退出,亦处于进退两难的状态。上述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约占执行案件总数的40%,人民法院虽穷尽现有手段亦也无法执行到位,这就是老百姓说的"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这类案件虽然在形式上表现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未能最终实现,但其本质上属于当事人面临的商业风险、交易风险或法律风险范畴,应通过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或社会保障制度予以解决。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7-03-12 09:37回复
    最高院执行局局长孟祥谈人民法院多措并举,全力破解执行难。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7-03-12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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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开始,最高法院大力推进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设,就是与掌握财产信息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进行网络连接,统一技术标准,实现数据共享,直接通过网络来查人找物。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7-03-12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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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案件上升的幅度非常快,去年就达到了500多万件,80%以上的执行案件在基层法院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7-03-12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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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最高法院出台《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7-03-12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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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严格规范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程序性要件和实质性要件,把严这些案件的条件。要求终本前必须完成"规定动作",比如说财产查控、限制高消费等;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7-03-12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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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进一步畅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的恢复机制。除了规定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外,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的五年内,人民法院应当每六个月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发现财产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恢复执行;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7-03-12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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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进一步完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的权利救济。当事人对终本不服的,可以提出异议,由法院进行审查;


                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7-03-12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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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是对此类案件建立单独管理,刚才我说的每半年查一次,若干年后有序退出,将这些案件不是一终了事,而是法院从根本上管理起来,真正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7-03-12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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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在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这该怎么办?


                    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7-03-12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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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践中,许多被执行人,尤其是企业,负债累累、债台高筑,有的一个案件的债权人达数十家,其财产仅能满足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其他债权人的债权难以得到实现,完全符合破产条件,但债权人、债务人都不申请破产,形成执行不能、破产不得的"僵尸案件"。由于我国没有自然人、非法人破产制度,大量自然人、非法人组织被执行人丧失履行能力,但无法从执行程序中退出,亦处于进退两难的状态。上述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约占执行案件总数的40%,人民法院虽穷尽现有手段亦也无法执行到位,这就是老百姓说的"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这类案件虽然在形式上表现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未能最终实现,但其本质上属于当事人面临的商业风险、交易风险或法律风险范畴,应通过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或社会保障制度予以解决。


                      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7-03-12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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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有个人见解么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7-03-12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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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目前也遇到这种无赖,相关法律又不全,被告人钻法律漏洞,赢了官司输了钱


                          来自iPhone客户端13楼2017-03-15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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