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一名淘宝卖家,主要业务为从台湾代购食品。前段日子,一位名叫周质彬的客户恶意从本店购买了一些商品。然后该买家向卖家投诉说没有中文标签,需要经济高额赔偿,涉嫌敲诈勒索。后经了解,此人为惯骗,已经以同样方式诈骗数十人,涉案金额已达数十万。本店铺经过淘宝多次检验,并无任何问题,所有商品,皆为正规渠道,也通过了海关的检验。然此人利用漏洞意欲敲诈,实在令人感到心寒。《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似此等涉案金额重大,情节恶劣之人,不予抓捕,反任其逍遥乎?望有关部门能迅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