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函 〔2016〕 16 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报请审批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2016年修订)》(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杭州是浙江省省会和全省经济、文化、科教中心,长江三角洲中心城市之一。《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端正城市发展指导思想,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杭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杭州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和美丽中国先行区。
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报请审批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2016年修订)》(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杭州是浙江省省会和全省经济、文化、科教中心,长江三角洲中心城市之一。《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端正城市发展指导思想,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杭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杭州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和美丽中国先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