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弱势群体寻找好心人的帮忙
噩梦般的事实,一起施工事故致两个幼儿失去了年轻的父亲、年轻的妻子失去了家庭支柱,年迈的父母失去了儿子,一个家庭就这样破碎了......希望政府能给予一个公平的处理结果。
2017年4月2日上午,舒林松与同事**接到包工头刘**电话,告知在港务小区有个6个楼防盗窗刷油漆的项目,施工费500元,下午约15:00,舒林松与同事**及舒林松的朋友小陈(一起致施工现场玩)按照包工头提供的地址一起致港务小区,包工头刘**按照房东要求告知苏林松与同事**施工要求后并开始施工,因是在6楼窗外施工,属高空作业,其两人预从屋顶放绳下滑作业(楼层总高6层),但屋顶被锁,便选择第二方案,从一楼外墙借助其他防盗窗外架爬到6楼并挂好安全带开始施工,当时作业的程序为生锈的铁杆除锈打磨以便上油漆,5分钟后不幸的事故发生了,同事**听到“嘭”的一声,及时喊舒林松,未得到回应,从意识里感觉“出事了”,便快速降到一楼的同时拨打电话正在房东家泡茶的包工头,在施工现场的一楼看见舒林松躺在地上耳朵,嘴巴流血,及时有拨打110、120求救,约6分钟后110/120达到现场,经120检查确认已无生命迹象,宣布死亡,110封锁现场调查取证,期间湖里派出所现场民警通知殡仪馆车辆要求将尸体强行拉走,被其同事及小陈阻拦,告知家属没有达到现场前不得拉走,民警还警告威胁,殡仪馆车辆费用及后果由其担当,因为有阻拦,所幸家属后面在事故现场有见到死者最后一面,约18:14分其同事**才联系死者舒林松的妻子,就近亲朋好友陆续赶往。
PS:以上为同事**、其朋友小陈提供的咨询。
因直属家属在江西九江,在与警察多次沟通后,出于道德才同意现场不动,待直属亲属见一面后再做处理,约4月3日9:00其妻子及丈母娘达到现场,悲痛欲绝。
约10:30,湖里派出所、街道办、司法所召集家属代表、包工头、房东至物业办公室对比此事故进行谈判,无果;约11:00警方在未得到家属的同意前,私自通知殡仪馆工作人员强行带走死者遗体,家属阻拦时被警察领导恐吓,随后告知一并人等至湖里司法所进行协商处理,期间所有家属未得到相应的安抚,由所长主导协商会议,房东出于人道主义赔偿3万¥、包工头最大经济程度赔偿5万¥,并对所有的家属吃、住不负责,一条人命怎能如此草率,在家属的一再坚持下,暂且安排了当天晚上的快餐并提供了7天假日酒店两天的9间房的住宿。
截止到现在,政府对此事不管不问,让我们这些外地人,弱势群体怎么办?请政府一定要主持公道,还两个幼儿的一个公道,一个5岁,一个2岁,以后怎么办啊?
家属心声:
1. 作为包工头督导责任在哪里?难道没有经济能力赔偿就可以撒手不管?
2. 房东责任在哪里?为什么只同意出于人道主义赔偿?
3. 物业责任在哪里?小区施工为什么没有进行安全施工督导?
全体家属 2017-4-4[/cp]





噩梦般的事实,一起施工事故致两个幼儿失去了年轻的父亲、年轻的妻子失去了家庭支柱,年迈的父母失去了儿子,一个家庭就这样破碎了......希望政府能给予一个公平的处理结果。
2017年4月2日上午,舒林松与同事**接到包工头刘**电话,告知在港务小区有个6个楼防盗窗刷油漆的项目,施工费500元,下午约15:00,舒林松与同事**及舒林松的朋友小陈(一起致施工现场玩)按照包工头提供的地址一起致港务小区,包工头刘**按照房东要求告知苏林松与同事**施工要求后并开始施工,因是在6楼窗外施工,属高空作业,其两人预从屋顶放绳下滑作业(楼层总高6层),但屋顶被锁,便选择第二方案,从一楼外墙借助其他防盗窗外架爬到6楼并挂好安全带开始施工,当时作业的程序为生锈的铁杆除锈打磨以便上油漆,5分钟后不幸的事故发生了,同事**听到“嘭”的一声,及时喊舒林松,未得到回应,从意识里感觉“出事了”,便快速降到一楼的同时拨打电话正在房东家泡茶的包工头,在施工现场的一楼看见舒林松躺在地上耳朵,嘴巴流血,及时有拨打110、120求救,约6分钟后110/120达到现场,经120检查确认已无生命迹象,宣布死亡,110封锁现场调查取证,期间湖里派出所现场民警通知殡仪馆车辆要求将尸体强行拉走,被其同事及小陈阻拦,告知家属没有达到现场前不得拉走,民警还警告威胁,殡仪馆车辆费用及后果由其担当,因为有阻拦,所幸家属后面在事故现场有见到死者最后一面,约18:14分其同事**才联系死者舒林松的妻子,就近亲朋好友陆续赶往。
PS:以上为同事**、其朋友小陈提供的咨询。
因直属家属在江西九江,在与警察多次沟通后,出于道德才同意现场不动,待直属亲属见一面后再做处理,约4月3日9:00其妻子及丈母娘达到现场,悲痛欲绝。
约10:30,湖里派出所、街道办、司法所召集家属代表、包工头、房东至物业办公室对比此事故进行谈判,无果;约11:00警方在未得到家属的同意前,私自通知殡仪馆工作人员强行带走死者遗体,家属阻拦时被警察领导恐吓,随后告知一并人等至湖里司法所进行协商处理,期间所有家属未得到相应的安抚,由所长主导协商会议,房东出于人道主义赔偿3万¥、包工头最大经济程度赔偿5万¥,并对所有的家属吃、住不负责,一条人命怎能如此草率,在家属的一再坚持下,暂且安排了当天晚上的快餐并提供了7天假日酒店两天的9间房的住宿。
截止到现在,政府对此事不管不问,让我们这些外地人,弱势群体怎么办?请政府一定要主持公道,还两个幼儿的一个公道,一个5岁,一个2岁,以后怎么办啊?
家属心声:
1. 作为包工头督导责任在哪里?难道没有经济能力赔偿就可以撒手不管?
2. 房东责任在哪里?为什么只同意出于人道主义赔偿?
3. 物业责任在哪里?小区施工为什么没有进行安全施工督导?
全体家属 2017-4-4[/c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