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1、省级重点中学均衡招生计划、统招计划的录取将由县中招办统一组织实施,严格按考生中考成绩和所填报的志愿集中录取,打印下发录取名单并按此名单建立学籍。各招生学校依据县中招办下发的录取名单填写正式录取通知书,经县中招办审核盖章后下发。民办普通高中择校生录取由县中招办原则上按考生择校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统一录取,并下发录取通知书。
2、如遇总分相同的情况,以总分不存在小数分进位者优先,其次以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高者优先,再次,以“语、数、外”三科累计分高者优先。
3、不参加2017年中考的学生不能录取到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录取外省、外市的考生要有考生属地的中招办出具的中考成绩证明和中考准考证。
4、录取顺序:相应类别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划线,其划线顺序如下:
(1)师范定向类考生录取(首先录取男生计划、其次录取男女不限计划、最后面向全县男生补录乡(镇)男生未完成计划;选岗时不分男女按中考成绩高低顺序选岗)。
(2)省级重点中学的均衡招生录取,省级重点中学的统招生录取,天佑中学面向全县在编教工子女内招录取,紫阳中学特长生录取。
(3)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择校生录取(不得低于当地一般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
(4)职业高中录取。
5、天佑中学今年不招收特长生。紫阳中学招收的音体美免费特长生的中考文化成绩应不低于其免费非特长生录取分数的70%,其中专业加试将由县中招办统一组织实施,实施办法及具体时间另作通知。
6、师范定向类首批录取,录取工作由市中招办组织进行,按1:1.2划定体检分数线,中考成绩公布后将在教体局宣传栏和“婺源教育城域网(
http://www.wyjycyw.com)”上公示上体检线考生名单和公布体检时间,到时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和体检合格后,按1:1从高分到低分同考生及其监护人签定协议书,到市中招办预录。如果考生拒签,需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放弃录取。如果未被录取,可按其兼报志愿,参加普高或其他高、中职类院校录取。师范定向生按不低于当地一般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划定体检分数线,如该乡(镇)男性师范定向考生上线人数低于招生计划数,则将该乡(镇)男性剩余计划转为面向全县男性录取。
7、普通高中均衡生录取最低控制线按中考总分780分的70%划定,即546分。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市中招办按各校招生情况统一划定,低于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应分流到职业类学校,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不得录取。
8、教工子女内招:天佑中学面向全县在职在编教工子女内招10人(父母至少一方是教职工的考生),在天佑中学统招分数线下调20分以内,从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未录满的名额转为天佑中学统招指标)。
9、为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支持民办高中的进一步发展,凡按志愿录取到民办高中的学生,不得转录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在本县范围内,天佑中学和紫阳中学统招线以上的考生一律不得变更志愿录取。
10、职高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各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对参加了全省2017年中考且填报了职高志愿的考生,由市、县(市、区)中招办负责录取,其他类的职高新生招录工作,由招生学校组织生源,到职能部门办理注册手续。
11、各普通高中录取工作须于9月1日前完成。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结果,须于9月15日前报县中招办。县中招办上报市中招办,市中招办建立全市高一新生录取库后,在10月10日前上报省中招处,并由省教育厅审核、办理新生学籍注册。普通高中违规跨区招生、超计划招生、最低控制线下招生,所招的学生不能办理学籍,不准参加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