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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无法学基础法律知识初级入门教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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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祭渡
撰稿人:莫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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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上海1楼2017-04-16 10:29回复
    讲在最前
    无法学基础c律师皮、法官皮、检察官皮最大两个问题,其一,不知道日常做什么,其二,专业基础知识不够,c起来心虚。其实,只要不遇到带专业知识的场景,不搭使用法律的戏,如开庭、会见被告人、取证、保释手续等等,都可以当做一个普通的现原皮C,只要你现原底子够好,脑子够灵,自己给自己一点底气,皮也就成了。这里主要以律师皮为主讲解了。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做,只是为了方便语c对戏时候显得专业以及对戏使用,故而列出几个可能用得到的概念和罪名,做最简单的解释,拿去装逼被专业人士打脸,无怪笔者没有提醒,这只是法学九牛之零点一毛。
    一个本科专业的法学生通常有以下几门专业基础课,科目列于下,不介意去读,因为没有底子容易读出问题,真的十分有兴趣且有大把时间、甚至想考司法考试或者法律硕士的,可以直接下个“瑞达司考”或者“厚大司考”的APP听听预备课的课件。
    刑法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企业法与公司法学(也有叫商法),经济法学,法理学,中国法制史,西方法制史,宪法学。部分还会有犯罪学,法学逻辑或逻辑学、形式逻辑,证据法学(或称证据学)等。


    2楼2017-04-16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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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基础
      简单讲这部分之前大夏学宫有教程给科普过一个律师的成长进程的贴,比如司法考试领证、执业以及成为合伙人之类的。这里不做复述,自己去了解。这地方主要负责科普一些基础的法律知识,可以用在日常对戏中。对于专业部分,因个人理解不同、南北学派不同,多少会有些出入,欢迎补充,也求同存异。以下为笔者见解,仅供参考。
      1. 法系分类
      世界法系主要分为两大类,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法系这一概念百度吧)目前我们能够接触到的英美法系的典型就是美剧和港剧。大半部分人都曾迷恋过TVB里面大状们那般,有控辩之分,控辩对抗形成精彩庭审,故而选择了法律专业。真正入门了之后才知道,中国大陆的律师并非那个样子。而大陆法系,典型见德、日、台湾。中国大陆一直称中国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独立于两大法系的第三法系,而内容以及体系上,更倾向于大陆法系。毕竟如今占中国法律大头的刑、民两块,中国都在努力向日德学习。
      从中国法制史的角度来讲,华夏多年历史截止到清末改革,中国一直是独成一脉的中华法系。伴随着清末改革,中华法系开始结体,现已不存在。
      2. 法律分类
      (1)中国现行法律有九大部门法(当然也有说七大的),然而并不是所有法律都会用得到,比如束之高阁的宪法。
      笔者通常将之分为简单三类,刑事、民事、行政。
      有的法律在适用的时候,只要法律没有规定不许你做的事情,你都可以做,例如刑法(“法无明为规定不为罪”);有的法律在适用的时候,只有法律规定你可以做的事情你才能做,例如行政法(行政部门“法无明文规定不可为”)。
      这是两个极端。
      民商事多置于这两者之间,我们称之为“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
      在语C里面会用得到的,主要是民事部分和刑事部分。下面会主要讲一下这两个方面。
      (2)实体与程序
      这个比较简单,就是民法啊刑法啊这种规定具体内容的,我们叫他实体法。而那种规定程序的,例如一个刑事案子公安要怎么侦查,检察院要怎么起诉,以及一个民事案子要怎么开庭审理这种的,带“诉讼法”几个字的,我们称之为程序法。


      3楼2017-04-16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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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刑事
        刑事案子通常都是最惹人注意的案子,杀人放火强奸抢劫黑帮毒品洗钱,这种大佬被抓之后,走的一定是刑事程序。
        有两个特别需要注意的就是“嫖娼”和“吸毒”。此二者本身并不构成犯罪,只构成行政治安处罚。而这两者周边的一些行为,例如,收容卖淫、组织卖淫、强迫卖淫、提供卖淫处所是构成犯罪的;关于毒品,非法持有毒品、买卖毒品、运输毒品、走私毒品、收容吸毒、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是构成犯罪的。
        刑事最大的关键词就是“犯罪”。
        只有刑法里面规定的那些才叫犯罪,除此之外的叫违法。通常情况下,犯罪比违法严重。
        违法不一定犯罪,但犯罪一定违法。违反交通规则闯红灯,叫做违反交通法规,并不构成犯罪。但是如果酒驾、毒驾、飙车,那不单违反了交通法规,更可能违反刑法,构成“危险驾驶罪”,那就是犯罪了。
        一个刑事案件牵扯到的主要是五方人。
        侦查部门:刑警(属于公安)、检察官(属于检察院)、国家安全部门
        起诉部门:公诉(属于检察院)
        审判部门:法官(属于法院)
        被告人一方:被告人(审判前称之为犯罪嫌疑人)
        辩护人(通常为律师,只有在刑事案件中称为辩护人)
        受害人一方:有的案件有,有的案件没有。
        刑事案子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公诉案件是指那些会经过公安侦查,由检察院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诉案件指那些受害人直接去法院起诉的刑事案件。凡是语C里面遇得上的,通常是公诉案件,故而此处不再赘述自诉,有兴趣自己去百度吧。
        公诉案件必然要经过一下几个固定步骤:(《刑事诉讼法》)
        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
        【立案与侦查】
        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通常是公安做的,也就是刑警的任务。但是诸如贪污腐败之类的案件,是归检察院负责立案侦查(反贪反腐科室)的,这一点是常识。
        在这一阶段,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被公安机关约谈(或者说传唤)之后,就可以请律师了,或者如果是大案要案,律师就可以找上门找犯罪嫌疑人或者找嫌疑人家属,毛遂自荐要“代理这个案子,做这个案子的辩护人”了。
        这个时候的被告人,有可能会被关着,也有可能不被关着。
        没被关:可能是因为没有足够证据,或者是被取保候审。
        被关:可能是被拘传(最多12H),可能是被拘留(最多37D),也可能是没有被取保候审。
        PS: 这里面需要区分的一个概念叫留置(最长48H),留置是行政治安处罚的,不是刑事处罚。
        PS2:取保候审,需要保证人或者交保证金,二选一,且有适用条件。
        当公安机关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个案子是这个犯罪嫌疑人做的之后,他们会申请逮捕,继而羁押审查,等待检察机关做审查起诉。
        【起诉与审判】
        一个刑事案件的庭上通常有这些人:
        法官:审判长、陪审员/审判员、书记员(审判员是法官,陪审员是人民,有的案件只能陪审员审理)
        控方:公诉人(检察官)、书记员
        辩方:辩护人(律师)
        被告人
        通常情况下,证人是不被允许在庭上的,只有在需要证人的时候证人才会上庭。


        4楼2017-04-16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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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此之外,诸如杀人啊、强奸啊这种伤害到身体健康的案件,还会有受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通常是侵权)与打完刑法案件后单独打一个民事案件没有区别,但两者都不能索要精神赔偿,这是刑附民一个硬性规定(硬伤)。与这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在刑事案件审理结束之后进行,由原来审理刑事那件的那几个法官继续审理。但是参与人员的称呼上会发生变化:
          法官:审判长、陪审员、书记员
          刑附民原告方:原告代理人(律师)、原告
          刑附民被告方:被告代理人(律师)、被告
          这里有一个概念要强调一下,叫“回避”。为了公平起见啊,辩护人和被告人可以要求剩下的法官啊、检察官啊、书记员啊回避。比如说,受害人是法官的儿子,那么这个爹就不能审这个案子,大概就是这个意思。但是回避要有合法理由的,你不能说法官你太丑了请你回避这个法官是会直接给你驳回的。
          回避分两种,一种是法官、检察官自行提出回避,另一种是辩方这边请求他们谁谁谁回避。
          目前呢,是三代以内血缘关系就可以要求回避;你发现有人请他们吃饭送礼了的,可以请求回避;通常师兄弟师徒关系不需要回避,但是遇到重大案件,通常法官、检察官会自行申请回避的。
          【执行】
          这个地方就要回到刑法了。刑法刑法,一个是犯罪,一个是刑罚。举个例子啊,华妃奶奶娘娘以顶撞贵妃名义赏了某位小主一丈红,这个“顶撞贵妃”叫做犯罪,这个“一丈红”叫做刑罚。
          我国现有的刑罚有这样几种:
          死刑:分为死刑立即执行(枪决或注射,目前东部主要注射)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两年内没有再犯罪就转成无期徒刑),孕妇、未成年人绝对不适用死刑
          无期徒刑:没有期限,但是可以减成有期
          有期徒刑:6个月到15年,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25年
          拘役:就是一边关着一边做劳动,有工资但是特别少,最多不超过1年
          管制:在监外执行,社区矫正。
          除此之外还有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等附加刑,通常不看重,不赘述。
          这里要解释一个概念叫缓刑
          缓刑:通常被判处拘役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没啥危险的,可以判刑的时候同时适用缓刑。缓刑的意思就是,不把你关进监狱,让你在监狱外面生活观察观察,如果表现的好,就不关了,如果表现的不好,就抓回来关着。例如判二缓三,就是指判两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执行。在监狱外面生活三年,要时刻去社区矫正部门报道,如果没有什么事情发生,就不再执行两年有期徒刑,如果有什么事情发生,例如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什么的,就会撤销缓刑继续执行判决—两年有期徒刑。
          假释:指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关了很长一段时间了,刑期快要满了,觉得你没有什么问题了,就提前把你放出来生活。但是如果假释期间出事儿了,那么你就回来继续执行你的刑期,直到刑满为止。
          减刑:觉得你表现的好,给你减少点儿刑罚。
          减刑、假释、缓刑在刑法法条上都有具体的适用要求和幅度,并不是每个人被判刑的都可以减刑、假释、缓刑什么的,累犯、十年以上暴力犯罪的人,就未必能够享受这些待遇。
          【上诉与抗诉】当法院的审理结果不尽人意,检察院认为法院判的不对,会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如果是被告人觉得法院判的不对,那么被告人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诉”。讲到上诉就要开始讲我们国家法院跟检察院的结构了。(注意检察院跟法院称呼不同哟)

          一个可能会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案件,通常由市检提起公诉,由中院审理。除非案件重大,影响力太大了,中院审不了,可能会提请高院审理,甚至最高院也会审理,但最高院轻易不审理(因为一审终审)。
          我国诉讼提倡二审终审制,也就是说一个案件只有一次上诉机会。你觉得法院审的不对(这叫一审),你可以选择上诉,上级人民法院会再审一次(这叫二审),上级人民法院认定的审理结果就是最终的结果了。
          例外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由于没有再上一级了,所以一审终审,他审完了就是最终结果。
          但是在这中二审终审制之下呢,我们国家还有一个再审制度。怎么理解呢,就是一审审错了,可以上诉二审,二审审错了,咋整呢?那就再审呗。
          符合条件的,被告人可以向再上一级法院或者本级法院提起再审。检察院可以提起再审抗诉,但是麻烦一点,要先告诉他的上级检察院,由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法院再审抗诉。但是再审不是说审就审得了,再审程序有两部分构成。先要审查再审请求,负责人觉得恩,有道理,确实有问题,有必要再审,那么启动再审程序,再次审理这个案件。当然也有情况就是决定不再再审。
          上诉的结果简单来说有:驳回上诉(抗诉)请求,维持原判;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检察院重新审理;以及改判。改判并不是用在文书中的专业术语,而是日常的专业术语。通常在裁判文书结尾判决部分与一审判决结果不同了,口语称这种差异为“改判”。法官是不会在文书中用“改判XXX”这种字眼的。


          5楼2017-04-16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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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进入实体法,也就是刑法的部分。这个地方之所以放到程序后面来写,主要是因为太过复杂。给你一本刑法法典,识字的人都认得,然而并不是每个人都能看懂,做出的理解也未必是法律所表达的意思。
            【刑法常识】
            在讲罪名之前,有一些刑法总则的东西还需要补充解释一下。
            1. 故意。故意犯罪的故意有两类,一类叫直接故意,指积极主动的实施犯罪,追求结果发生,可以理解为,对我就是想要你死,所以我拿着大砍刀砍你,给你递了一杯下了毒的水;一类叫间接故意,指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比如你在人群中看到了你的仇人掏枪就打,你明知道你可能会打到别人,但是你还是毫不犹豫的开枪了,这就叫间接故意。(前提是人群中)
            2. 过失。过失也分两种,一种叫疏忽大意,一种叫过于自信。前者,就是指你一个疏忽犯了不该犯的错,比如按道理开车之前要检查车前后有没有小孩子,但是这次你没有,上了车就开车了结果一个在你车后面玩耍的小朋友被你撞死了,这就叫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后者,指你故意去做一件没有啥危害的事情结果你高估了你自己,产生了危害的结果,比如开车,后面一辆豪车嗖超过了你,你不服气,追上去,准备利用你高超的车技虚晃它一下,结果你一晃,吓到他了他撞到了旁边的护栏冲出跑道翻车了,这就是做过于自信的过失。
            3. 责任年龄。
            不到14岁,完全不负刑事责任。(不建议还不到14的看了这句话之后理直气壮的犯罪,同时也提请注意,别跟熊孩子置气远离熊孩子真爱生命。)
            14-16岁的,包括14,不包括16,属于限制阶段,只有犯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才负刑事责任,且因为还未成年,在判刑的时候从轻。
            16岁以上,包括16岁,负完全刑事责任。但未满18的,因为未成年,从轻处罚,成年的不从轻处罚。
            75岁以上老人犯罪的,从轻,除非最大恶极,手段特别残忍。
            4. 精神病。
            有精神病的人,只有那种发病的时候砍人的,才完全免除。有精神病处于潜伏期,模模糊糊知道自己干了什么疯但是没疯彻底的,还是要负责但是可以考虑从轻处罚。那种有神经病但是处于潜伏,完全知道自己做了什么,虽然是个疯子但是犯罪的时候完全没疯的,负完全责任。
            5. 犯罪集团(这个概念通常用于黑帮、恐怖分子等等)
            犯罪集团,是个团伙。一个团伙,就要有主业,要有老大,要有小弟。只要是这个团伙做主业的所有罪,不管是小弟干的还是老大干的,老大全部承担,小弟只承担小弟干的那部分。举个例子,比如贩毒。有的小弟负责运输的,被抓了那就运输毒品罪。有的小弟散货卖毒的,被抓了那就贩卖毒品罪。还有的小弟属于打手,老大为了地盘,让这个小弟把另一个老大给做掉了的,这个小弟就是故意杀人罪。而做了这么多事情的老大呢,有贩卖毒品罪,运输毒品罪,还有故意杀人罪。但是如果有个小弟在路上看到一个姑娘长得漂亮把姑娘强奸了。对不起,这个锅小弟自己背,老大不背,因为我们是贩毒的不是贩姑娘的。
            6. 正当防卫
            这个概念使用起来需要满足以下几点,要去全部满足:
            (1)不法侵害。你想要正当防卫,首先要对方做的事情,是犯罪,你再还手,才能叫防卫。同时呢,你必须抱着要为了保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其他人的合法利益或者你自己合法利益实施反抗行为,才算正当防卫。
            (2)正在进行。这个侵害必须正在进行中,对方正在侵害你中。比如,你觉着有个人,他一直尾随你,你上去就给人一板砖把他拍死了,这可不构成正当防卫,这叫假想防卫,要判刑的;再比如,一个人强奸了一个人,上完了提上裤子准备走了,被上的这个时候生气了,抄起一板砖甩在他脑袋上把他拍死了,这也不构成正当防卫,这叫事后防卫,同样判刑。(此处补一句,要在他强奸你的过程中一板砖拍死他了,你无罪哟)
            (3)限度。如果对方只是打了你一拳,而你给了他一刀,然后说你是正当防卫的,律师可以给你往正当防卫上辩护,但是很显然,你回报他的比他施加给你的重太多了。所以,你是防卫过当,仍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轻很多。超出限度的,按照你的行为定罪,“防卫过当”不是单独罪名。上面的例子中,你会被定故意伤害罪,但因有防卫过当而从轻减轻。
            (4)无过当情形。“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在听完上述解读之后,这里这句就可以直接贴法条了。
            7. 意外事件
            这个概念应该放在过失后面的,突然想到了,就贴这儿吧。意外呢就是任何一个正常人都想象不到会发生的事情结果发生了。比如你在高速公路上开车,前面马路中间有一个草席,你压过草席而去,结果谁想到草席里面躺着个叫花子被你压死了。这里是不构成故意杀人或者过失杀人的,属于意外事件不构成犯罪。
            8. 不可抗力。地震海啸台风一类的。
            9. 未遂,既遂。首先只有故意犯罪有这些形式,过失犯罪是没有未遂一说的,过失犯罪只有产生结果才构成犯罪。其次,要看行为。故意杀人的既遂标准是人死了,强奸的既遂标准是插入了。未遂是什么呢,未遂就是,你要犯罪,还没结束,被迫打断不能继续了。比如你要杀人,捅了对方两刀,觉得他死定了你就走了,后来被警察抓起来了,被捅的那个被送去医院抢救没死,重伤。那么你就是故意杀人的未遂了。这个地方有个专业的问题要说清楚。在这种情况下,因为你当初是抱着杀人的故意去捅的,即使把人捅成重伤没死,你也是故意杀人罪的未遂而不是故意伤害的既遂。不过这个地方由于犯罪的主观角度讲不清楚,就要看律师怎么发挥咯。
            【罪名】
            刑法里面有很多罪名和很多看似你可以从字面上理解但事实上你无法简单从字面理解的词,例如,“故意”。无专业基础的你无法说出什么叫做“故意”,但是“故意”在刑法上是一个有明文规定的概念: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产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仍积极追求或者放任结果的发生。再进一步,什么叫“明知”:明知是指行为人再实施行为的时候,既有行为意识,又有行为认识,才叫做明知。再进一步你会发现,还有“行为认识”和“行为意识”这两个概念。
            法律解释是一个极需要专业基础的部分,实在没有办法补上这个洞,大家需要的时候翻翻法条,从字面上理解,不做深究了吧。另,再次提醒,仅供开戏,不要用于日常。日常生活中,虽然看法条似乎每一个字都看得懂,千万别高估自己真的明白法条说的是什么了。刑法泰斗就刑法中最简单的“故意杀人罪”这一个罪名就曾经写过不下几十万字呢。
            所以,需要的时候自己翻翻法条看着用吧。


            6楼2017-04-16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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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
              别以为律师都像何以琛一样光鲜亮丽,人群中也有张益达。
              也别以为律师就是那种削尖了脑袋给钱就能帮你把事儿摆平的,其实律师就只是个跑腿的。
              代理,是原本(下)里面应该拿出来讲的,无妨这里先摆出来。
              律师在民事上,也叫代理人,也叫被委托人。什么叫代理,代理就是事情是你的事情,你找我来办,结果由你来承担。故而代理人所做一切皆需经过被代理人的授权,只有当事人给予了这份权限,律师才能代当事人理事。所以说,案子如果真的进入诉讼领域,即使最后输了也是要给代理费的。
              代理在诉讼中只有两种,一种一般代理,指一些程序性的权利,比如帮你领个文书啊之类的,还有一种特殊代理,指诉讼过程中替被代理人承认权利、放弃权利等有实质影响的权利。
              并没有所谓的“全权代理”。"全权代理"就是一般代理,除了跑腿什么也干不了的那种代理。


              7楼2017-04-16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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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
                (下)还在赶制中,什么时候结束,看心情。
                然而最近心情不佳,估计憋出来需要半年到一年,诸位拿刑事这半先凑合着用吧。


                8楼2017-04-16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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