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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众不同】《单程票》(越恭衍生,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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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第一人称的怪味小土豆。配对William(陈伟霆颜)x 杨超群,William的人设为原创。主要讲发生在《天使的城》之前,杨超群在欧洲的故事。


1楼2017-04-17 07:36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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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杨超群认识的经历算是十分离奇了。
    那个时候我还在伦艺读研,学的是fine art,美其名曰“纯艺术”,倒不是说我有多么艺术了,我本科在温彻斯特学的平面设计,出来充其量也就到广告公司或者杂志社打打杂,因为近两年纯艺术这个专业在艺术界的逼格比较高,为了我下半辈子的幸福生活,我决定到伦艺这个还算不错的学府镀层金。没错,我就是怀着这样低俗不堪的想法过来的。
    我其实算是个不怎么文艺的文艺青年吧,现实高过理想,搞艺术也不能让自己饿死了,这种想法说出来,我妈听了都是要感动得哭了的。我们学校挨旁儿呢,就是伦敦政经,算是英国很厉害的商学院之一了。从我们校区坐243路公车,不出十分钟就能到他们校门口。在这种距离下,两个学校学生平时的活动区域大概都在同一片地方,这也就很自然了。
    之前也说过,我比较现实。我家境不算大富大贵,顶多就是小资水平,过来伦敦这种生活成本高得要死的地方肯定是要勤工俭学。好在年轻那会儿我比较爱折腾,爱折腾的结果就是折腾出了一身并没有什么屁用的技能,这时候倒是派上了点儿用场:我会打鼓。别笑,这可不是你小学兴趣班教的腰鼓啊,是架子鼓,是洋玩意儿。我还是愣头青的时候,也是和一群头发披到肩膀一看就平时撸太多了的瘦子们一块儿在“愚公移山”的台子上甩过头的。可风光了我那时候。
    我学打鼓是高一的时候得到了一个从瑞典来的外教大叔的真传,我还记得他当时神神秘秘地跟我这么说,“如果你想玩乐队变得很酷,那就学打鼓。因为无论是什么乐队,它永远需要一个鼓手。你不可能找不到演出的地方。”我于是勤学苦练,成了一位不算太怂的鼓手,日后果真应验。我当时在的那个乐队名字叫做“废墟”,还真是一片废墟啊,颓废之气扑鼻而来。我们乐队就三个人,主唱兼主音吉他,拥有炉火纯青的手活儿、一个狂躁的贝斯手、还有我。在台上我们仨能玩出一个十人乐队的音量来。
    现在我可是玩不动了。我在学校附近的朗尼史葛爵士俱乐部找了个常驻鼓手的兼职,这个职位竞争很少,因为节奏布鲁斯是唯二的一种不是四四拍的打法(另外一种是非洲土著音乐,我就不介绍了),打得好的鼓手很少,所幸我的那两手还能唬一唬他们。俱乐部的经理会请不同的歌手每晚过来演唱,俱乐部常驻乐队有几批不同人组成的乐队轮班,我的时间是周三晚和周五周六晚,这是和老板商量好的,放到了我没课也没workshop的时间。
    从颓废的油渍摇滚到半高雅半小资的爵士(爵士还是布鲁斯,无所谓了,反正我听的都差不多),这落差还是比较大的。没有马歇尔音响的地动山摇,我每天晚上都打得昏昏欲睡,生不如死。但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为了果腹我是不在意什么鼓手的职业操守,俱乐部的费用还是很可观的,毕竟来这边的人都是一群所谓“上流社会”的人士,而他们当中有好些就在伦敦政经进修。
    在英国呆久了你会发现,这种老牌资本主义社会的等级分划还是非常严重的。你可能会说咦我平时也跟英国同学一起吃吃喝喝没发现什么不同啊?他们甚至比我还穷!那是因为真正的上流社会你根本接触不到。如同从伊顿公学毕业后进入剑桥的学生,本身会形成一个极小极密封的圈子,就算你同为剑桥三一学院的一员,也无法和他们混在一起。
    所以你可以想象,当我拎着鼓棒,像和尚敲木鱼一样地打着节奏的时候,我在台下那一群端着高脚杯、穿着休闲商务装的所谓“高端人士”中——当然,他们都是白人——突然看见了一张亚洲面孔,那感觉是有多么扎眼。
    聚光灯晃得我眼花,但我还是能在台下一群黑压压的洋人中间看到一个细溜的身影。这群人都穿着西装,好像刚从皇家司法院、或者是什么国际商务谈判的场所回来了一样,只有那个身影的主人,居然穿了件套头线衫。面孔看不清楚,但绝对是亚洲人的轮廓,只觉得是个看起来相当面善的年轻男人。
    他被一群人围着,都在向他打听什么的样子,他一边比着手势,一边在耐心跟他们解释。有个金发碧眼的女人把嘴唇凑近他的耳朵去,结果我看到他姿势极其不自然地避开了。
    短短几分钟的观察也让我能感觉得到,这个小小的“高端人士”社交团体,是以这个男人为中心的。这实在是太稀奇了。且不说被簇拥这件事,光是亚洲人来泡吧就很稀奇了,他应该是我在这里兼职小半个学期以来看到的第一个吧。
    这一茬原因,让我不得不注意着这个人。但更怪奇的事还在后头。主唱唱完了倒数第二个小节,要给我们每个乐队成员一段solo的时间。黑管结束了之后就是我。于是我振作精神,捏紧鼓棒开始打一段早已经烂熟的节奏,边打还边摇头晃脑,装出一副老手般投入的样子。我刚打到最顺手的地方没一会儿,突然看到底下那个亚洲面孔的年轻男人,神色不悦地向后退去,接着便转身一头扎进了身后的人群里,离开了。
    ……这是在逗我吗?我知道我是在滥竽充数,但毕竟是快小十年的舞台经验了,没有打得那么差吧?!
    好歹也要听完了solo再走?不知道这样有多不尊重乐手吗?年轻男人转身的瞬间,可能因为他站的位置太靠前了,我几个同事都看到了。我明显注意到,主音吉他的脸色黑了一下。这已经很能说明问题的严重性了,因为弹主音吉他的Malcolm是老黑来着。
    这件事情,我一直到演出快结束都耿耿于怀。后半部分的曲子基本上都没认真打,时不时地扫一眼台下,但那个细溜的身影再也没出现过。这是要造反了?看见同胞在台上也不来支持一下?!反而这么嫌弃,社交女王了不起吗?行,爱听不听,小爷我并不稀罕。
    更可气的是,继我周三晚上那一场莫名其妙地受挫后,周五再去轮班时,我又看到了那个人。还是站那个位置,还是被同样一群人围着,还是那么不愉快的表情。我甚至开始怀疑他是不是被他身边这群人绑架来的了。一晚上,我都懒得往台下看。等打完solo后我扫了一眼,那群人中间再次空了一个位置,万分的碍眼。我暗暗向自己发誓,如果周六晚上这人还来,我他妈的一定要上去找他问个清楚。
    结果周六晚上,他果然来了。这次是一个人来的。我从后台出来的时候,远远就看到了一个穿套头线衫的细溜身影,坐在吧台边上,和酒保Matthew要了点什么,然后有气无力地趴在台子上一动不动。我把鼓棒一把拍在贝斯鼓面上,起身就往吧台奔去,台下有几个顾客扫了我几眼,也没有什么骚动。我径直走到那个人身边,拍了拍他的胳膊。
    结果他受惊吓了一样地弹了一下,抬起头看我。为什么是这样一副诧异的、小鹿一样的表情?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吧。离得近了看,发现他样子比远看更秀气了,完全是一副性格好又有教养的样子,很难想象他会是那种来砸场子的人。
    “说中文吗?”我拿英语问他。他点点头。
    “好。你等我演出结束,我有话跟你说。” 没等他答应,我又招呼Matthew过来。
    “嘿,William!”Matthew看到我,热情招呼。我一周来三次轮班,演出结束之后时不时会来陪Matthew小酌一杯,早就和他很熟了。
    “刚才这位先生点了什么东西?”我朝那位冤大头努了努嘴。
    “百利甜,双倍的。” 什么,这简直甜到发齁啊,口味居然如此少女?我很意外,有点好笑地看了男人一眼,发现他也睁着一双圆溜溜的眼睛在打量我。我没理他,继续和Matt说,“把他的酒算在我账上。” 然后霸气转身,头也不回地上台了。
    一个字,痛快。
    我也搞不清楚为什么给他付钱这件事居然能够起到让我泄愤的作用,总之我这一场是打得酣畅淋漓,连平日一脸严肃的大提琴老黑Demarco结束了之后都走过来拍我肩膀。但是,当我抬起头来,目光扫过吧台的时候,人又不见了。
    我的喜悦顿时一扫而空。三步并两步到吧台跟前,我逮住Matt就问,“之前在这里点了双倍百利甜的那个男人呢?”
    Matt眯着眼睛剜了我一眼,“哟小子,看上他了?”
    “看上你个鬼!我找他算账来的好吗?”
    Matt冲我妖娆一笑,妖娆到我差点开始怀疑起他的性取向。“去厕所了。去之前还特地交代我,等你来了要告诉你,免得你以为他走掉了。”我冲Matt做了个黑人问号的表情。
    “他去的时候脸色不太好的样子,这都半天了。你去看看?出事了酒吧可不负责。”Matt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让我想揍他。
    为什么关系到这个男人的事情总是能让我很火大呢?我也是奇了怪了。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站在了洗手间门口。这到底是什么样的心情呢,我冲自己摇了摇头,拧开门把手进去。
    沉重的木头门发出刺耳的吱呀声,厕所里头光线昏暗,是那种典型的老式小酒馆盥洗室装修,我平时进来都不想多呆,解决完事就走的,一进去却看到一个人影蜷缩在盥洗室尽头的墙根底下,缩成很小的一团。一看果然是那位冤大头,肯定是喝大了。麻烦啊,麻烦。
    “喂喂,起来了。”我试探性地叫了一声,没想到话音刚落,地上的人就抬头看我,眼神异常清亮。
    “你没喝醉?”他摇摇头,一脸无辜。
    “那你蹲在这儿干嘛?!”我气不打一处来,上前就去拽他胳膊,想把他拉起来。一把抓下去,才发现他比他看起来的样子还要瘦,袖管子空荡荡的,胳膊就那么一丁点儿,我几乎是拎小猫一样把他从地上拎起来了,他也顺着我的力道站起身。可刚站起来他突然两腿一软,摇摇晃晃的眼看又要倒下去,我赶紧过去扶住他两边胳膊,让他慢慢蹲回地上。
    “我有点不太舒服。你等我一下…” 他很客气地说。
    什么情况?生病了?我也忍不住蹲下来,他低着头,我看不清他的脸色,只好钻着脑袋从下往上打量。“你别靠这么近。” 我……我?!我被他突然冒出来的一句话堵得水泄不通,竟然条件反射地乖乖站起来后退一了步。
    “外面太吵了,人太多,我难受,就躲进来歇一会儿。”他见我没说话,就细声细气地解释,语调平静,没什么波动。
    “太吵了?哦。那你前两次半途走掉也是因为……太吵了?”我的语调放缓下来。说实在的,他这个样子叫人有点凶不起来。
    “嗯,是吵。”他从地上抬起眼睛来看了我一下,那眼神像极了路边被丢弃的流浪小猫小狗。
    “吵那你还天天晚上来干嘛?”什么逻辑嘛,我使劲儿忍住了才没有和他吹胡子瞪眼。
    “因为你打鼓很好听,我想听。”
    -
    TBC


    2楼2017-04-17 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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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奇怪小土豆有人吃吗……


      3楼2017-04-17 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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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顶一下楼楼,棒棒哒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7-04-17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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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得故事很有趣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7-04-17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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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家长组就有我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7-04-17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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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下轮到我哑口无言了。我把他的话又在脑子里捋了一遍,突然觉得有点眼眶发热。所以说,这个人,非常害怕噪音,但依然每个晚上坚持过来,就是为了看我打鼓,哪怕难受到躲进卫生间蹲墙角?我何德何能,竟然能赚到这样的听众!
              感天动地了可以说是。我连忙一把把他从地上拉了起来,激动地拍拍他摸上去没有什么肉的肩膀,恨不得给他一个象征友谊的热情拥抱。之前是我错怪这家伙了。别说,放下成见之后再看着他,竟还有几分可爱。在我的热情面前,他倒显得有点手足无措起来。也不知道是还没缓过来,还是不好意思,他一直垂着脑袋,很浓密的长睫毛从我这个角度能看出颤动的幅度,给人一种好像他要哭了的错觉。
              “还不舒服吗?”我问,语气柔和了不少,连我自己听了都吃了一惊。他点头。
              “哪儿不舒服告诉我?”我装作自己是儿童医生。他指指胸口,指指肚子,指指脑袋。
              “不会喝酒就不要喝,喝个百利甜都这样。你等着啊,我去拿个包,然后送你回去。对了,你是伦敦政经的吧?住宿舍还是租的外面?自己住还是跟人合租?”宿舍的话这个时间可能比较麻烦,租外面就好办多了,自己住单身公寓就好上加好,连室友都不用打扰。
              他看着我,一边摇头一边说,“住外面,我自己住。我喝了酒,没法儿开车了。你能送我回去吗?”
              “我说了送你回去啊,放心。” 我刚说话他没听见啊?真是怪人。我问了他的地址,就转身出去收拾东西和取车。
              他在看到我的座驾之后,略微愣了一下。这难道不是很好猜到吗?我一个曾经搞摇滚的艺术生,我骑个摩托,这是非常符合人设的事情吧。虽然以我现在的经济状况买不起哈雷,但起码,这也是一台广受英国人民喜爱的国民座驾小绵羊嘛。
              我以一种我自己认为很帅的姿势,一个箭步跨上了小绵羊,然后把自己的头盔塞到他怀里。“来,戴好,上车。”
              这个人不知道在想什么,站在原地,手里抱着头盔,垂着头皱着眉踟蹰着。正当我快要丧失耐心的时候,他突然用一种极认真的语气开口了,他说:“我不坐摩托车。这个不安全。”
              如果打人手不会痛,那么我就会当场把他打一顿。可惜我这双手还要用来画图和打鼓,这是我用来吃饭的老本,不能就这么废了,况且他这种看上去弱不禁风的小身板,万一真打出什么事来就不好了。“这个点,上哪儿叫优步去?放心死不了,你给我上来。”
              他没动。一双捧着头盔的手攥得紧紧的,也不知道是因为冷还是紧张,手指的关节都泛白了,他手指很细,还有些神经质的颤抖,看起来怪可怜的。
              看来是真的怕。可能以前骑摩托出过什么事故?可是,我也不能把他一个人丢在这里啊。“好啦,我骑摩托技术很好的。你相不相信我?来,看着我的眼睛来,说你相不相信我?”为了不让自己良心不安,我耐着性子,尽量摆出我最像好人的一个表情。
              半晌,他终于把头抬起来了,眼眶竟然有点泛红。我突然没来由地心悸了一下,不过这感觉在我还没弄明白它到底是什么的时候,就过去了。他看着我,怯怯地说,“相信。”然后好像知道我接下去要让他干什么似的,乖乖把头盔扣到头上,走到小绵羊旁边,磕磕绊绊地跨坐到我身后的座椅上。
              他一坐上来,我就感觉到后背被一个暖烘烘的身体整个贴住了。他估计还很害羞,两只手只是紧紧抓着座椅边缘突出来的一点点,脚也不敢伸过来踩在踏板上,因为那样他的大腿就得紧紧贴住我的膝盖后面了,结果腿只能很别扭地曲着悬在半空。这没着没落的姿势,导致他整个人都摇摇欲坠的。
              “难怪不敢坐摩托,唉,你这样怎么可能坐得稳嘛?来来来。”我捏住他两只细瘦细瘦的手腕子,把他往前一拽,让他胳膊伸过来把我的腰圈好了,然后垂手把他两只脚一边一下捞到踏板上。“你就这么挂在我背上就行了,不要怕。”都是大老爷们儿的,到底在害臊个什么?
              见他没有反抗,也没换动作,我就赶紧发动了小绵羊。很好,保持这个姿势。挨到家就好了。我寻思着,等把这个大麻烦安顿好,我就可以回家洗个热水澡,听点音乐,然后预习一下礼拜一上课的东西,开始我期盼已久的幸福周末生活。
              一路上,他抱着我的腰一动没动,也没说话,只有搭在我肚子上的两只手越攥越紧,紧得我忍不住低下头去瞄一眼,只见他左手死死抓着右手手腕,手腕四周都有点发白了,左手十分使劲,绷出手背上几根细细的骨头来,好像轻轻一掰就会断。紧张到这种程度也不说吗?明明看上去不太像性格强硬的人。还有就是,接触下来我注意到他完全不是那种很会社交的类型,明明是不会讲话也怕讲话,还怕吵,真不知道为什么那些人还要围着他转,难道是因为他们家权势很大,大到上流社会人士都要争先巴结的地步?发现自己越来越搞不明白这个人了。
              就这样一路上在心里范着嘀咕,我把他送到了他家楼跟前。刚看到门牌我就目瞪口呆了。楼是这片地方一个位置非常好的独栋,墙面刷了很考究的磨砂灰漆,门关也是非常老派的欧式门关。这个地段的独栋没有新房子,都是老楼新装。看这个建筑风格,这座独栋应该是维多利亚时期盖的,距现在起码有两百多年历史了。门前有一排台阶通下来,底下是一小片花园,中间种着草皮和几丛落叶灌木,外圈儿则种了常青藤,郁郁葱葱地爬满了挨着马路修的一圈高起的黑色铁栅栏。我停车的地方,正好对着栅栏的栏门。我观察了一下,这应该是整个街区样子最讲究的独栋了。我还看了好几遍门牌,确定就是这个号码没有错。
              讲到这里我想要解释下英国这边的住宅情况。房型一般是分成两种,一种是公寓,一种是独栋,就是大家俗称的小洋房,一般都有三层高,好点的还带个花园。像伦敦这种寸土寸金的地方,一般我们学生在外面租都是租的公寓。有钱的租一套单身公寓,没钱的跟同学合租一套两室一厅的,诸如此类。也有人多一点的,比如五六个朋友一起,在市区合租一套独栋,这一般比合租公寓要贵。
              伦敦的地段是分区的,从市中心环状向外分成一二三四区,没错,其实就跟北京的二环三环一样。很便宜的独栋一般都在四区开外的地方。冤大头的房子是在一区,他自己,住一个独栋,在一区。这也就算了。
              关键是,金属门牌上赫然烫金花体烙了一个中国姓,“YANG”。
              “啊,你到了。”我停车,放脚刹,转头叫他。他两手还抱着我的腰,好像已经忘记要怎么放开了。我先没去管这些,试探性地问他,“诶,还没问你叫什么呢?我叫Sam。顺便你手可以放开了吧。”想了想,还是跟他说了英文名,因为我朋友一直都这么叫我,实在是习惯了。在这边的中国学生一般都会给自己起个英文名,并不是装,实在是有些汉字读音太难,在课堂上容易闹笑话。当然一些同学给自己起的英文名字更逗,有叫Prince的,有叫Dragon的,有叫Long的,简直都数不过来。我的相比起来已经是个很不起眼的菜市场名字了。
              “我…我姓杨,我叫杨超群。”他似乎很惊讶我会这么问似的,吱唔了半天才说出来,一边慌慌张张地放开我,从后座跌下来,又补了一句,“谢谢你送我回家。”表情看起来十分诚恳,很是感激。
              “没英文名字吗?”我也有点惊讶他会直接给我报了自家姓名,杨超群摇摇头,“我就叫杨超群。”好好好,杨超群就杨超群嘛。说是姓杨,YANG,看来没错了,这房子是他的。不是租的,是买的。我突然明白为啥在俱乐部厕所里我问他住宿舍还是租的外面他要冲我摇头了。
              ……这也太有钱了吧!!?我差点憋出内伤才没把这句话喊出来。
              当然,杨超群并没有看到我如此丰富的内心戏,因为此时他正在往裤子口袋里一个劲地掏啊掏。“唉,杨超群,你干嘛呢?掏什么呢?”我看他那么投入,忍不住问。
              “钥匙。我把家钥匙放在车上了。”他平静地说。
              “什么?那车呢,车呢?”
              “车还停在俱乐部后面的巷子里。”
              “啊?那怎么办?别告诉我我还要再载你回去一趟啊!老子可不干!你就睡大街吧!”
              “你别急。”他突然蹲下来,把手从栅栏左侧的缝隙里伸进去,在常春藤底下的泥土地上摸来摸去。过了一会儿,他两个手指捏着一根亮晶晶的小条条,冲我莞尔一笑。你大爷的,有备用钥匙你不早说?
              我当时并没有意识到,他笑起来的样子其实是很好看的。我也并不知道,他那样的笑一次会有多么难得。总之,他拿起钥匙从里面拨开了栅栏栏门的门闩,进院往家门走去,我把小绵羊锁好后也跟过去,就看到他在用钥匙开门。开门的时候我注意到,他用来拿钥匙的右手,手腕上有好几个月牙形的印子,印子四周都有点肿起来了,红红白白的,很是凄惨,应该是刚才在摩托车上攥得太紧了被他自己掐的。我突然就觉得有点心虚。
              按照他的情况,其实不一定非得坐我的小绵羊。那个时间虽然没有什么优步车,但多等等还是能叫到的。况且他那帮“朋友”,随便打个电话给谁,都会有人开车来接的吧。不知道他为什么,明明自己怕得要死,还是上了我的车,一句抱怨都没有,还谢谢我。
              -
              TBC


              7楼2017-04-17 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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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啊啊啊很喜欢这文的设定眼熟楼楼,太有才啦【表白~】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7-04-18 19:20
                收起回复
                  好看!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7-04-21 07:08
                  回复
                    加油


                    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7-04-28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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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续吼 好好看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7-06-12 13:04
                      回复
                        加油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7-06-14 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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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油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17-06-15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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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了吗


                            来自Android客户端17楼2017-06-17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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