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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德新区管委会,尚德街道办事处、跃进村村委会位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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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德新区管委会,尚德街道办事处、跃进村村委会位各领导。
我是跃进村六社村民,最近听说2012年征收的土地二次补款。不知政府按土地补还是按人口补?下面村民议论纷纷,都站在自己的立场说什么都有,其目的就是为自己多得点钱。本人因身患疾病不方便与各位领导面谈,只能递小小纸条表达自己的看法。 本人观点,我认为凡事都要遵守法律、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擅自改变法定合同,每位公民要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按国家政策办事,就跃进六社而言有相当一部分人故意挑起事端,一些不明真象的屯中无赖制造混乱,凭感觉自己地少了,别人土地多,扬言打乱当年的合法的承包合同,重新算帐。对合同以外的黑地,美其名曰;什么土地“二次分配”取消拆迁前死亡人口获得“二分次配”的权力,为自己1997年以后增添人口后出生的孩子争一杯羹。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鼓动“多数”公开挑战法律,在他们看来“多数”同意就合法。他们这种倒行逆施冲击法律红线,势必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恳请各级政府各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及时解决村民之间争议,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顺利实施。 我希望各级政府及各位领导遵重法律、法规。依照土地承包法公平、公正、合情、合理的处理村民争议的焦点,政府要有态度有责任依法解决村民争论的焦点,有作为敢担当,不要把问题推给下边在村民中制造矛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无权收回农民承包期内的土地,土地的经营权是可以继承的。也就是说承包,除法律对承包地的收回有特殊规定外,在承包期内,无论承包方发生什么变化,只要作为承包方的家庭还存在,发包方不能收回承包地。人死亡后其承包土地应该由继承人继承直到承包期满为止。土地在承包期內生不添、死不去。 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2016年土地确权第二章十五条第三款;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因为承包方家庭成员有以下情况而收回其原承包地;死亡、失踪。这次确权不是调整土地,更不是打乱重分,仍按生不补,死不退的原则。1997年8月2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包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中,明确提出第一轮土地承包即将到期之前,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也就是自1998年新一轮土地承,一直到2028年。


1楼2017-04-20 06:0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