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牵动各方。2017年3月《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若干规定》(政府令294号)发布,于4月1日起施行。新规强调,配备校车的学校应当配备专(兼)职校车安全管理人员,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校车的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校车服务提供者为学校提供校车服务的,双方可以约定由学校指派随车照管人员。新规同时规定,校车使用许可有效期将由1年延长至3年。
常规检查 对校车进行安全“六严查”
每年全市中小学开学,校车安全问题都会成为关注焦点。交警部门采取进校检查、上路检查和联合督导等检查方式,对全市多辆校车实行安全“六严查”,确保不让“问题”校车上路接送学生上下学。开学首日,交警强力排查,全市校车运行情况良好,仅少数校车存在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亦介绍,不仅每年开学的检查,对于校车的安全运行,平时也会展开常规检查,分机动和集中检查的模式,学校可以按照就近原则任选,带齐所有证件(校车许可证、行驶证、驾驶证、审验证明、车辆保险)及相关资料参加检查。
校车安全一直是各所学校重视的大事。一所幼儿园配备多辆校车,园方介绍,无论是上学还是放学,园方为每辆校车配备了两名老师,点名,接送,直到每名学生接送到幼儿园,放学后把最后一名学生送回家。“小孩的安全始终是排在第一位的,出了事,吃不了兜着走,没人敢冒险。”园方介绍,为此,幼儿园出台了管理规定,每月有排班表,当天还有幼儿园领导值班,除了每车配备的一名司机,两名老师,完成当天的接送后,老师还要在表上签字,备案。
新规解读
校车属地管理 使用许可有效期延至3年
对比先前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此次校车管理新规,有不少亮点。比如未经备案变更校车行驶线路可罚款5000元;校车运载学生过程中禁止搭载货物以及其他影响校车乘车安全的物品;同时,配备校车的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对校车进行实时监控并将记录保存,保存期不低于30日,涉及安全事故的监控信息,应当及时复制记录,保存期不低于3年。
其中,据介绍,最大的亮点是,新颁布的校车规定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委托各区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实施辖区校车的使用许可、安全检查及行政处罚等工作,且校车使用许可有效期将由1年延长至3年。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实施市属学校和跨区服务多所学校的校车使用许可以及校车违法行为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委托新区管理机构、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实施本辖区所属学校的校车使用许可以及校车违法行为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教育、交通运输、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应当建立校车审查信息系统,方便申请人提交校车许可申请材料,及时共享、通报校车管理信息。
新规规定,学校可以配备校车。依法设立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可以提供校车服务。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使用校车,应当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应当填写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校车使用许可申请表,通过校车审查信息系统向有关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即校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驾驶人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证;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在内的校车运行方案;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凭证等等,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校车使用许可有效期限为3年。
常规检查 对校车进行安全“六严查”
每年全市中小学开学,校车安全问题都会成为关注焦点。交警部门采取进校检查、上路检查和联合督导等检查方式,对全市多辆校车实行安全“六严查”,确保不让“问题”校车上路接送学生上下学。开学首日,交警强力排查,全市校车运行情况良好,仅少数校车存在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亦介绍,不仅每年开学的检查,对于校车的安全运行,平时也会展开常规检查,分机动和集中检查的模式,学校可以按照就近原则任选,带齐所有证件(校车许可证、行驶证、驾驶证、审验证明、车辆保险)及相关资料参加检查。
校车安全一直是各所学校重视的大事。一所幼儿园配备多辆校车,园方介绍,无论是上学还是放学,园方为每辆校车配备了两名老师,点名,接送,直到每名学生接送到幼儿园,放学后把最后一名学生送回家。“小孩的安全始终是排在第一位的,出了事,吃不了兜着走,没人敢冒险。”园方介绍,为此,幼儿园出台了管理规定,每月有排班表,当天还有幼儿园领导值班,除了每车配备的一名司机,两名老师,完成当天的接送后,老师还要在表上签字,备案。
新规解读
校车属地管理 使用许可有效期延至3年
对比先前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此次校车管理新规,有不少亮点。比如未经备案变更校车行驶线路可罚款5000元;校车运载学生过程中禁止搭载货物以及其他影响校车乘车安全的物品;同时,配备校车的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对校车进行实时监控并将记录保存,保存期不低于30日,涉及安全事故的监控信息,应当及时复制记录,保存期不低于3年。
其中,据介绍,最大的亮点是,新颁布的校车规定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委托各区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实施辖区校车的使用许可、安全检查及行政处罚等工作,且校车使用许可有效期将由1年延长至3年。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实施市属学校和跨区服务多所学校的校车使用许可以及校车违法行为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委托新区管理机构、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实施本辖区所属学校的校车使用许可以及校车违法行为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教育、交通运输、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应当建立校车审查信息系统,方便申请人提交校车许可申请材料,及时共享、通报校车管理信息。
新规规定,学校可以配备校车。依法设立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可以提供校车服务。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使用校车,应当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应当填写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校车使用许可申请表,通过校车审查信息系统向有关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即校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驾驶人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证;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在内的校车运行方案;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凭证等等,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校车使用许可有效期限为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