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各方都有问题,理由是:
(一)A的问题在于
1.为什么所有人都知道,但是C却什么都不知道,是因为疏忽通知漏了,还是故意没通知,可能只有A自己才清楚了。
2.C在聚餐时主动提出和大家一起出钱买蛋糕的建议,A以不方便为由拒绝,这一点有点不近人情,因为首先这只是重新调整一下每个人出多少钱的问题,完全不是什么麻烦或者不方便的事。这也给C造成了空手参加聚餐的尴尬局面。表明A自始至终就没有也不会为C考虑。
(二)整个事件中,7和8都是被通知者的角色,所以要分情况讨论:
1.如果说他俩明知道C也参加,但不清楚集钱买蛋糕的同学中是否有C,那么他们可以主动去联系A问一下是否需要拉C入伙,同时问一下C是否愿意一起出钱买蛋糕。但是,这并不是7和8的义务;
2.如果他俩压根就不知道C要参加,就无可厚非了。
(三)C自己也存在问题
1.如果不是过生日的B本人通知的C,那么谁通知C参加,问题就有可能出在谁:
(1)如果是A通知的C,那么没有带上C一起买蛋糕,那么问题很显然就在A;
(2)如果C是通过其他非B本人的渠道知道聚餐的事,那么C应该顺便就问一下有哪些同学参加,以及大家可能带的生日礼物是什么;
2.如果C是收到了B本人的邀请而空手赴宴,那就真的是C在礼节方面有些粗枝大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