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网了解到,2017年5月9日,青岛市卫计委在给白先生的答复意见中,认定了青岛贝贝仁和妇产医院在死亡产妇病历有关普贝生取出时间的内容记载违反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属于行政违法行为,对青岛贝贝仁和妇产医院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信网就此事联系了青岛市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此案一共依法做出了三个警告,“第一个警告就是青岛贝贝仁和妇产医院伪造病历,还有一名顾雪萍医生在《危重孕产妇转诊情况表》上伪造院长签字,以及助产人员在其母婴保健技术合格证上无助产资质下进行了助产。”
工作人员说,从卫生监督执法角度,只能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警告,如果家属要就此事要求经济赔偿,需要自行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作为执法部门,青岛市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无权过问双方的经济赔偿问题。
信网了解到,青岛贝贝仁和妇产医院赔偿3万元,白先生无法接受。白先生告诉信网,他已经于2017年5月9日向李沧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现在法院已经受理了案件,还没有通知开庭。”对于此事进展,信网将继续关注。信网全媒体记者杜杲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