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从发生那件事以后我就打算去上班了,可是中途他爸车祸我就拖到去年三月才去上班,因为他爸妈帮我带孩子所以我觉得还是很感谢他们的,我一回家就是我来做饭,母亲节还拿自己的项链给他妈换了条金项链还买了个镯子,可是他妈现在就不认了,今年4月因为新公司假期不能调休(入职前是说可以调休的)我看孩子不方便就辞职回家带孩子了,回来以后我跟儿子住3楼他爸妈住2楼,我每天中午晚上去2楼给他们做饭,吃了饭洗了碗再带孩子回3楼,夏天他们的房子租出去了我还要他们住3楼,一样的不需要他们做什么事,除了他们自己的衣服其他都是我来,可是人家现在也不认了,说那些都是他儿子的工资买的,好意思说吗?我去年去上一年班孩子吃喝拉撒穿睡行玩都是我掏的钱,她儿子给了什么?就我钱不够的时候给了我三四千块钱就不得了了?说什么我来他家三年没做过家务,我没做家务我家地谁拖的?我家衣服谁洗的?我给他们煮的饭难道喂狗了不成?他们装修房子的时候我还在娘家都赶回来给他们做饭这就不认了?就变成我只煮了一个月的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