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句话到底是褒义还是贬义呢。
今天我的初中同学和我说叫我不要再理她老公。也就是我所谓的哥哥。
呵呵。很好。他先我一步答应了。
很好很好。相当的好。从今天开始什么都不是了。
陌生人。
这是继我爷爷奶奶后。我失去的第三个人。真正的失去。哈。
有些时候会觉得自己活得很卑微。
别人幸福就好。苦了自己。又对谁说呢?
不过是又失去了一个能说心里话的人而已。
失去的多了。心里开始脆弱。脆弱到开始有防备。
我该开始习惯离别了。不是么。
否则下一个离开我的人。我会不会难过得要死。
不过是失去了一个又一个。不过是要忘记一个又一个。
反正都是失去。反正都是忘记。
多一个也不会太多。呵。
反正谁也看不到伤心的我。
这不过是一个悲哀的插曲。谁都不必在乎。不是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