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镇上的钟声又一次响起,三声过后,村民们都放下手头的工作,回家休息,裁缝放下手中的细针,铁匠放下炽热的火钳,赤红的残阳迅速游走过小镇的每一面墙,夜晚降临,小镇重又陷入一片休闲与静谧。
这是一个普通的小镇,这里晚上不会充斥夜市的喧闹,也不会出现情人间的秘密私语,月光和家里若隐若现的灯火便是一切存在的东西,任何一丝的声音仿佛都不会被允许,去打破这无人规定的却年复一年的安宁。
然而今夜,骤然间刺耳而又陌生的小号声响起,划破了小镇的寂静。开始有村民从窗口探出头来,月光似乎更亮了一些,照着夜晚湿润的石板路,嗒嗒的牛皮靴踏在上面的声音极为协调地融入进了小号声里,吹着小号的是一个魁梧而结实的身影,头上戴着大革命时期的军帽,帽子下面的翻外领大皮衣,厚重、朴素而整洁,露出些许银光的小号被袖口内若隐若现的白手套紧握着。这个小镇几乎与世隔绝,但眼尖的人看到,也立马认出他就是最近几个月来在整个伯爵领内大放光彩的“吹小号的人”。这个小号手是个小偷,但他偷东西从来不像别的小偷一样偷偷摸摸,静悄悄的躲避人群的发现,他总是大摇大摆,吹着小号的来,声音传遍四周,向众人宣告自己的出现。他走路的速度极快,人们传言比小号传播的声音还快,通常声音还在回荡,人影就已经消失了,给众人的只剩下一个军帽形象,偷东西也是同样,刚开始的时候人们对这小号声不以为意,后来人们渐渐发现,听到小号声的人家里随着小号声的远去总是少了点什么,比如十年前的报纸啊,老伯爵的远望镜啊,有人说他头上的军帽就是他第一次出现时从郡府里时偷来的,虽然匪徒的行径极为猖狂和嚣张,伯爵领的警察们也曾极力追捕,但始终一无所成,何况他偷的大多是一些无关紧要的东西,所以他也就不再是警署的重点目标,只是出现在人们的饭后笑谈中了。现在,谁也不会想到高亢而激昂的进行曲出现在了这个平淡无奇的小镇上,震颤着整个小镇数年来沉睡虚弱的灵魂。然而,镇上的居民们常年麻木的神经使得他们很快就打消了对小号手的好奇,小号声逐渐远离,四周的灯火逐渐退隐,周遭的生活又回到了夜色的怀抱。
守门人守了这座豪宅已经十年了,他依稀记得,十年前,自己在战场上受了伤,所在小队里的队长,也就是豪宅的主人,如今警署的警长,收留了已经失去家乡的自己,使他拥有一小间宅邸的侧室落脚,也拿着恰好可以填饱肚子的给常年不在家的警长守门的佣金。毕竟是警长的家,也没什么人敢有所觊觎,十年来宅邸没出现任何安全问题。然而今夜在守门人听到镇上突然响起的小号声逐渐逼近时,他总有感觉自己身后的豪宅便是这些日子以来常出现在人们话头里的“吹小号的人”的目标。也可能是数年不遇的平静夜晚的打破激起了他曾作为一名军人所拥有的谨慎与警惕,肾上腺素大量分泌,汗水涌出的额头上冒着红光,他提起上好子弹的老枪,决定再去后花园看看。可本该远离的小号声这时戛然而止,代之出现的是极不和谐的栅栏摇晃的呻吟,守门人心头一紧,擦了擦额头的汗水,略微伏下了身子快步向声响处走去。转过房角,月光下透露出的是一个魁梧的身影,以及其紧挨着的栅栏尖上扣着的一顶军帽。看到此人手上的东西在月光下反射出颤人的银色的金属光泽,守门人迅速扣紧扳机瞄准了这个距离只有二十米远的不速之客,不过很快守门人紧绷到了极致的肌肉略微有些放松,因为他看到那并不是一个夺人性命的杀器,而是一把精致的小号。
“再靠近一步我就要开枪了,请你离开。”
小号手微微一笑,月光下棱角分明,已有了岁月痕迹的脸庞和闪烁着别样情绪光芒的双眼第一次在常人面前显现,可以推断出他年轻时一定是一个吸引多少姑娘芳心的帅小伙。他伸手取下了帽子贴在胸前,躬身致意,似乎他也正打算如此做。
小号手走了,吹着的依然是高昂而激进的革命进行曲。
守门人古怪地向小号声消失的方向看了几眼,转身快速穿过后花园,沿着一段颇为隐蔽的坑道向地下室走去,坑道就在花园的边缘处,却保持了很好的干燥,似乎经常有人走过,也经常有人打理。
小号手离开前,敞开了那件厚重的翻外领大衣。凭借微弱的月光,守门人看到,其左胸上距离心脏仅几指的位置有一个紫红发黑的弹眼,就像皮肤上的一颗毒瘤一样,在周围苍白的肌肤映衬下十分显眼,只不过一个是凹进去,而另一个从皮肤上鼓出来。
坑道的阶梯一尘不染,但守门人却慌慌张张,脚步紊乱,一不小心便踩空跌了下去。
地下室的门是关着的,守门人左手揉着疼痛的屁股,龇牙咧嘴地站了起来,右手迅速将脖子上挂着的钥匙扯下,哆哆嗦嗦地插进大锁齿孔里,沉重的开门声响起,月光顺着坑道洒进了同样干净整洁的地下室。
守门人脸上露出的只有惊恐的表情,两只眼珠快要从眼眶里跳出来。他每个月都会进地下室查看一次,每次地下室由于长期与外界相隔,开门时都会有一股热气和灰尘冒出,而这次并没有。
守门人颤巍巍地取出身上携带的火柴盒,右手的食指和拇指极不灵活,要么将火柴滑落,要么将火柴弄断,点到第四次才终于擦出微小的火花。
地下室门口的油灯被点亮了,里面有充足的灯油。
地下室里东西杂乱,老伯爵的远望镜吊在横梁上,十年前的报纸堆放在角落里,然而没有什么东西能吸引住守门人的注意力,他注意的只有地下室中央桌子上,一把古老而崭新的老枪。枪托,枪身都擦拭得干干净净,只有枪管顶端还有一些硝石灰残留,似乎不久之前还用过。这些都和原来是一个样子。但是桌面上多了一颗子弹,紫红色的,型号规格和老枪完美符合。仔细一看,那是紫红色的血迹。
十年前,他想起来了。
全国各地掀起了大大小小的革命,如星火燎原,他便是作为一名政府军的士兵卷进了这场席卷全国人的洪流,他所在的部队便是和当时一支颇为领政府军头痛的革命军部队,在这个小镇相遇的。革命的形势极好,政府军内部下层也在偷偷流传着记载革命思想的小册子。小册子的内容如今已经记不清了,模糊之中记得的是两个字“自由”。
他记得,当时,对方军乐队里有一名小号手,每次他的冲锋曲一响,革命军的士兵便一个个不要命地冲向数倍于己的政府军,手撕嘴咬,就像一群从地狱逃出的饿鬼。
夜晚的战斗里,他看到那个传奇的小号手,悄悄绕到他后面,瞄准心脏,给了他一枪。
不,他没有瞄准心脏,因为他惊讶地发现小号手竟是自己政府军的队长,那个几次将自己从生死边缘拉回的队长。
小镇上的钟声又一次响起,守门人依然处于剧烈的震颤中,不知是钟声的缘故,还是内心突然暴露在真相面前的震撼,三声过后,钻心的疼痛在胸口绽放,他脸上惊恐的表情没有改变,就这样直直地向前倒下,努力想回过头看一眼,身后是无尽的黑。革命,失败了。
朝霞刺透夜的黑,宣告这里是它的主场,太阳从天际微微探头,嘲笑这人间的闹剧。阳光在居民们房子前的墙壁停下,后花园的植物被染成刺眼的白色,像极了烈焰,却并没有燃烧。
细针穿上了线,火钳烧得炽热,小镇的居民开始今天的工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