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遵化市堡子店镇东杨庄村的孙占春孙大爷、孙大妈老两口,已经66岁了,本该安享晚年的他们这几年却一直为承包的一小块山地的承包权归属问题四处奔波,操碎了心,孙大妈日日以泪洗面。2002年,孙大爷通过村委会“装标”的形式,竞标承包到村里一小块当年根本没人看的上的荒芜山地,经过起老两口早贪黑的多年开垦,将这片地种上了杨树,现在已经成林。孙大爷承包土地时,因村委会原因,村委会并未给孙大爷出具正式承包合同,但有村委会干部的纸质和录音等证明,能够详细证明孙大爷确实在村民陈某之前就已经承包了该片山地,并在该片山地上栽了杨树,也按时足额缴纳了山地承包费。但在2008年,原村委会主任却将这小块山地在内的一片山地承包给村里另外一户陈姓村民。据原村委会主任称(有录音证明),他当时将另一片山地承包给陈某时,并没有包括孙大爷的那小块山地,但因为当时合同上没有明确承包土地的四至,当时一时疏忽,最终造成将孙大爷的小块山地也稀里糊涂一起就承包给陈姓村民了。自己承包了那片山地,全村人都知道,都能证明。可老两口多年起早贪黑辛苦打理的承包土地怎么转眼就成了别人的?孙大爷、孙大妈老两口怎么也想不通,现代社会是和谐社会,国家反腐查的这么严,怎么还会出现这样不公平的事情?现在村民陈某以有正式承包合同为由,不承认孙大爷是那小块山地的实际承包人。已经66岁的孙大爷和孙大妈的诉求很简单,只希望能将自己的那小块山地从陈某的承包地中分出来即可。难道国家允许因为当年经办的村干部卸任或去世,就将错就错?谁来监督和追责当年村干部犯下的错误?难道村干部当年犯下的错误,只能由老实巴交的村民来“买单”?希望政府相关部门给予详细调查,给老实巴交的孙大爷、孙大娘切实解决问题。他们是在是太冤枉了,希望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媒体能够关注这件事情,给与实际调查和帮助,还他们一个公道,谢谢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