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国家的土地,开发商招拍挂,支付土地出让金,建设过程支付税费。加上开发商利润后卖给购房者。其中国家税金、开发商等均是楼盘开发的利益既得者。购房者(自住)是消费者和无利益者(花钱取得居住权)。所以不应该再征收房地产税。二是,如何平衡征求房地产税的前后购房的价值预期差异。当前买房,预期是一次性付款,使用70年。年年要缴纳房产税后,我如何知道房价应该是多少钱,让我怎么衡量。三是房地产市场价值与百姓个人财产关联性过高,房地产税会影响百姓的财富总量。目前估计居民一半以上的财富集中在房产上面。轻易触碰房产,导致其上涨和下跌,对经济的影响很大。四是,房地产泡沫和土地出让金制度、及对开发商利润缺乏有效监管、个人无序炒房有关,房产税解决不了。五是立法前应充分调研,征求意见,防止简单粗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