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家医院做了四年 越做越心寒 八小时班改到十二小时也就算了 夜班费本来说120块 现在说要按照1995年的标准发两块 且不说有没有具体的规定 就这两块也是不符合规定吧 再者而言 十二小时护士夜班不睡觉 只给两块钱 要饭的都比我们高点 只能说院长没有人性 在这医院也从来没拿到过两倍工资 只有三倍是给的 公休也是让我们烂掉 也不给钱 现在我也不准备继续上班了 现在医院要说如果不同意可以签字 但是如果签字了他就不能发奖金 不是他不发 而是我们自动放弃的这个夜班费 现在我就要发出来给大家看看 这医院是有多么坑 希望大家转发 然后如果有愿意帮助我的 懂法律的小伙伴可以联系我 曝光上海市普陀区精神卫生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