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我给你清楚的吧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山东潍坊抽水蓄能电站水库淹没区及枢纽工程建设区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2018-4-2 0:00:00发布18次查看
山东潍坊抽水蓄能电站位于临朐县嵩山生态旅游区境内,规划装机容量120万千瓦,主要建设上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等,下水库利用现有嵩山水库。为确保山东潍坊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和移民搬迁安置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建设征地范围:山东潍坊抽水蓄能电站上水库正常蓄水位628m以下及其相应的回水淹没区;山东潍坊抽水蓄能电站枢纽工程建设区涉及的临朐县嵩山生态旅游区管理委员会所辖垛庄村、嵩山村、西井村部分区域。临朐县嵩山水库坝址以上正常蓄水位289m以下及其相应的回水淹没区(人口房屋迁移线高程290m,耕地园地征收处理线高程289.5m)。
二、在山东潍坊抽水蓄能电站淹没区及枢纽工程建设区土地征用线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不得开发土地、新建房屋及其他设施,不得新栽种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林苗木;执行国家现行计划生育政策;除按规定正常调动、婚嫁、复转军人、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工作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刑满释放人员回原籍外,禁止人口迁入。
三、临朐县人民政府和项目法人要密切配合,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9号)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建设征地范围内的实物指标调查工作,落实好迁占土地补偿、人口安置、施工环境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等政策。
四、临朐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动员干部群众积极支持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工作。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潍坊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