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西乡县五渠村一份《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兑付表》去年底在村里流传开来。
看过此表的“上榜”村民表示不知情,盖章签字不是本人所为,没领过这笔钱;名单中某些人当时有车有楼房;还有夫妻两人均表上有名。
五渠村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兑付表显示,140户,每户补助7900元,总金额110.6万元。
纪工委:危房改造补助款做了亮化工程
户均7900元为中省补助资金。这笔钱到底去了哪里?接到村民情况反映后,近期,西乡县城南街道办事处纪工委书记作了口头回复——
经过调查,危房改造项目是2011年3月15日按统一安排的,五渠村委会和西乡县结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加固修缮合同,村委会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作用是协调、监督。
我们通过走访农户,视察整个灯光沿线、房屋的美化亮化工程,工程是做了的,农户章子确实是盖了的,还有的农户盖没盖章记不清了,因为时间长了,是2011年的事情。
工程结束以后,由村上打报告到原来的城关镇政府,城关镇政府验收,2012年8月1日,城关镇财政所把110.6万元打到建筑公司的账号上。
当时用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来搞明化亮化工程,不止五渠村,城关镇整个村都是这个现象。搞这工程,城关镇是发了文的。
西乡县监察委王隆杰表示,危房改造前几年,应该说都不规范。
《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兑付表》名单中的李文军、周和清、周全清等村民上周说,城南街道办纪工委并没有找过他们调查核实。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有规定
财政部2011年出台《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支持对象为,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贫困户,优先支持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贫困户危房改造。
资金用途为:农村危房翻建、新建和修缮加固等支出,以及农村危房改造建筑节能示范户节能建筑材料购置、取暖方式改进等方面的支出。
《暂行办法》第三章第十八条:各级财政和发展改革部门要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违规使用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不按照规定使用和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要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1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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