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baike.zhenren.com/yl-75434.html先看完这篇文章, 日本《周刊实话》这家全国性报纸,真会乱说,前后矛盾,我在这借用一点空间,为福建姐妹洗冤。再说常识,在日本的陪酒女一般不卖淫,澡堂里面的女人才会。还有不同的叫法,陈宝兰陈宝珍打工的场所,服务内容是陪酒,这就对了,陪酒女不卖淫在日本这是行规,这家报纸,给出出台费价格是2400元就能证明,陈宝兰陈宝珍是卖**? 太牵强附会了吧? 拿出几张照片,打上马赛克,我都相信了,再说了,日本人做那种事不是特别喜欢录像留念?找到一段陈宝兰陈宝珍卖淫的片段,打上马赛克也行,张开臭嘴就说陈宝兰陈宝珍在卖淫,死人没法证明自己清白,确实是的,不要随便欺负中国女人,累积仇恨太多,早晚是要还的。
那个罪犯猥琐男,既然在酒吧认识的陈宝兰陈宝珍,再退一步,哪怕就是卖**,做完交易,各走各的,你猥琐男去姐妹的公寓掐人脖子掐死人干什么? 有没有边掐边强奸不好说,法医没说,如果自己能把自己掐死,这就奇葩了。 这只有一种可能了,得不到,就强要,遇到反抗就掐脖子,真的是妓女会反抗吗?
日本的媒体,买通国内的网站干了多少坏事呢? 黑白颠倒。乌烟瘴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