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重疾险,基本都是重疾单次赔付,在赔付过一次重疾保险金后,重疾合同结束。被保人也已经失去了再次赔买重疾险的资格。就像汽车上面的防爆气囊,只能使用一次,还没有重装的机会。
这个时候,多次赔付的重疾险就应运而生。被保人在理赔过一次重疾后,重疾合同不结束,继续提供其它病种的重疾保障,这无形中增加了保障范围,受到了很多客户的关注。
但是一旦罹患重疾后,就像推翻了多米诺骨牌,符合其它重疾条款的重疾就会接踵而至。比如患了肝癌,下一步就是肝脏移植。患了心肌梗塞,下一步自然就是心脏搭桥手术。这样的连环理赔,是保险公司不能承受的。
所以在多次赔付的重疾险中,保险公司会加入很多的限制条款,来降低重疾的多次理赔概率。常见的限制方式有如下几种:
1、重疾分组理赔
2、重疾设定理赔间隔时间
3、重疾限制次数
4、同一疾病原因造成的多种重疾只理赔一次。
01
重疾分组理赔
将所有的重疾病种分为若干组,每组疾病只能赔付一次。客户患了其中一组中的任何一种重疾,在理赔过后,这一组中的其它重疾的保障责任随之终止。即便客户在以后患上同组中的其它重疾,保险公司也不再理赔。也就是说患一个重疾,废一组重疾。
所以在购买此类重疾险的时候,要关注疾病的分组情况,第一是分组越多自然越好。第二是看病种的分布,把发病率较高的疾病分在不同组别,自然对被保人就更有利。像个别的重疾险,癌症单独分组,这就比较好。
02
重疾设定理赔间隔时间
在首次理赔过重疾之后,停若干天之后,第二次重疾的保障责任才生效。在间隔期之内,客户即便患上其它重疾,也不理赔。比如患了白血病,需要尽快做干细胞移植,这是两种重疾项目,但是在间隔时间之内的话,只能按一种重疾进行理赔。
险种不同,这个间隔时间也有差异,比如有的产品间隔期是180天,有的产品间隔期是1年。间隔时间越短,对被保人自然越有利。
03
重疾限制赔付次数
保险公司设定一个赔付次数的限制,在赔付次数满了之后,重疾合同就结束了。再患其它重疾当然也就不再赔付了。
在分组赔付的重疾险中,这个次数一般多一点,最多有五六次的。在不分组的重疾险中,这个赔付次数一般是2次。
04
同一疾病原因造成的多种重疾只赔一次
在保险合同中,原话是这样的:如果被保险人由于同一疾病原因、同次医疗行为或同次意外伤害事故,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指的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重大疾病,我们仅按一种重大疾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这是一个隐形分组,这句话往往被很多人所忽略,患了第二次重疾,与第一次不在同组中,赔付次数未满,间隔时间也超过了合同要求,保险公司应该赔的吧。但是有这一条款的限制,仍然拿不到理赔保险金。
比如被保人患了肝癌,确诊后拿到了保险金。经过一年多放化疗之后,还是没有换回一个健康的肝脏,没办法,只能做肝脏移植手术。保险公司一看,哦,还是因为上次的肝癌而动的手术,这是同一疾病原因呀,没法理赔。
总结一下
多次赔付的重疾险发生概率,如今并没有多太的准确数据方面的统计。但是在保费支出与单次赔付重疾相差无几的情况下,买到一款多次赔付重疾险,增强保障的续航能力,这一定是没错的。
但是在选择的时候,我们不要被产品的某一点所吸引,而忽略其它方面的不足。比如不分组的重疾险不一定就全面盖过了其它分组的重疾险。赔付间隔期还长呢,保费还高一点呢,这都是考虑的因素。
同时一款保险产品,除了重疾保障外,还有中症、轻症、投保人豁免等其它因素。在选择的时候,产品的综合因素与自身的需求点还要结合起来,构筑个人的整体保障规划。
这个时候,多次赔付的重疾险就应运而生。被保人在理赔过一次重疾后,重疾合同不结束,继续提供其它病种的重疾保障,这无形中增加了保障范围,受到了很多客户的关注。
但是一旦罹患重疾后,就像推翻了多米诺骨牌,符合其它重疾条款的重疾就会接踵而至。比如患了肝癌,下一步就是肝脏移植。患了心肌梗塞,下一步自然就是心脏搭桥手术。这样的连环理赔,是保险公司不能承受的。
所以在多次赔付的重疾险中,保险公司会加入很多的限制条款,来降低重疾的多次理赔概率。常见的限制方式有如下几种:
1、重疾分组理赔
2、重疾设定理赔间隔时间
3、重疾限制次数
4、同一疾病原因造成的多种重疾只理赔一次。
01
重疾分组理赔
将所有的重疾病种分为若干组,每组疾病只能赔付一次。客户患了其中一组中的任何一种重疾,在理赔过后,这一组中的其它重疾的保障责任随之终止。即便客户在以后患上同组中的其它重疾,保险公司也不再理赔。也就是说患一个重疾,废一组重疾。
所以在购买此类重疾险的时候,要关注疾病的分组情况,第一是分组越多自然越好。第二是看病种的分布,把发病率较高的疾病分在不同组别,自然对被保人就更有利。像个别的重疾险,癌症单独分组,这就比较好。
02
重疾设定理赔间隔时间
在首次理赔过重疾之后,停若干天之后,第二次重疾的保障责任才生效。在间隔期之内,客户即便患上其它重疾,也不理赔。比如患了白血病,需要尽快做干细胞移植,这是两种重疾项目,但是在间隔时间之内的话,只能按一种重疾进行理赔。
险种不同,这个间隔时间也有差异,比如有的产品间隔期是180天,有的产品间隔期是1年。间隔时间越短,对被保人自然越有利。
03
重疾限制赔付次数
保险公司设定一个赔付次数的限制,在赔付次数满了之后,重疾合同就结束了。再患其它重疾当然也就不再赔付了。
在分组赔付的重疾险中,这个次数一般多一点,最多有五六次的。在不分组的重疾险中,这个赔付次数一般是2次。
04
同一疾病原因造成的多种重疾只赔一次
在保险合同中,原话是这样的:如果被保险人由于同一疾病原因、同次医疗行为或同次意外伤害事故,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指的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重大疾病,我们仅按一种重大疾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这是一个隐形分组,这句话往往被很多人所忽略,患了第二次重疾,与第一次不在同组中,赔付次数未满,间隔时间也超过了合同要求,保险公司应该赔的吧。但是有这一条款的限制,仍然拿不到理赔保险金。
比如被保人患了肝癌,确诊后拿到了保险金。经过一年多放化疗之后,还是没有换回一个健康的肝脏,没办法,只能做肝脏移植手术。保险公司一看,哦,还是因为上次的肝癌而动的手术,这是同一疾病原因呀,没法理赔。
总结一下
多次赔付的重疾险发生概率,如今并没有多太的准确数据方面的统计。但是在保费支出与单次赔付重疾相差无几的情况下,买到一款多次赔付重疾险,增强保障的续航能力,这一定是没错的。
但是在选择的时候,我们不要被产品的某一点所吸引,而忽略其它方面的不足。比如不分组的重疾险不一定就全面盖过了其它分组的重疾险。赔付间隔期还长呢,保费还高一点呢,这都是考虑的因素。
同时一款保险产品,除了重疾保障外,还有中症、轻症、投保人豁免等其它因素。在选择的时候,产品的综合因素与自身的需求点还要结合起来,构筑个人的整体保障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