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9年1月本人子女因父母工作地址变动从大坪转到江北,子女需要从重庆育才鲁能校区转至江北就读。拿到接收校方的申请表后于2019年1月前往育才鲁能办理转学籍,该校负责办理的马衡(据说是初二年级主任??)告知需要接收方盖章,其间争执几句无果后,要我们开学再来。 2019年2月在接收方学校盖章后于22日至26日6次请假往返于江北和学校之间, 26日来校终于碰到班主任签字后,马衡要求我出示工作变动证明,更离奇的是要我出示我配偶的大病手术记录,说这也是转学需要的材料。按正常流程我也提供了,马衡说要上报育才校区本部有个学籍管理部门审批,叫我慢慢等。次月后打电话来通知我需要用人单位的离职证明和入职证明,说这是本部校区学籍科的领导审核,否则不会签字。在提供入职证明后马某又叫我提供社保证明及户口转入证明,解释理由为提供资料多了她看不懂(一个具备初中认知能力的人都能分辨在职证明和拟聘用证明的区别)。
其间只有找到市教委反映情况,在此感谢市教委同志的协助,又三次到前往鲁能育才校区,直到4月19日才在转学申请书上签字。我在办理转学籍一事在两个月内十余次到鲁能育才校区才办理完毕。和校长沟通马衡关于此事的情况,解释为业务不熟悉。业务不熟会安排其在办理转学的经办条线岗位上?业务不熟还当年级主任来处理事务?学籍转出转入的制度设计导致可寻租的空间,会产生人性的恶! 此事虽已过去两月有余,本来勿需花时间来反映情况,但作为一个普通的转学耗费十余次请假往返,加上堵车往往每天耽搁6-7小时,遥遥无期的补了数次证明才办理完毕,这对社会资源,家长的时间和财富是极大的浪费。
现想向问育才的领导, 一、作为家长换工作,小孩需要照顾办理转学。是否还需要出示父母涉及社保及医疗的大病记录,是否涉及故意刁难? 二、育才鲁能校区是否真的有学籍科的审核流程,资料审核标准是什么?马某所称的领导批示是否存在滥用职权? 三、作为民办初中按市场化营运面对办理转学一事,户籍证明是否是审核要件?学校既有社会公众形象还要兼顾市场运作盈利,重庆鲁能育才中学以什么为重心?
最后我想说为人师表的底线是不作恶,我也不怀疑该经办老师的人品,但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此次办理转学体会到的是睚眦必报的狭隘、处心积虑的刁难、事不关己的冷漠……,重庆育才鲁能校区学校对于教育出来学生的人格会有多大影响?也希望其他为人父母的家长们在类似事情上不会有相同的境遇。 此致! 一学生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