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烈王朝 - 风物志 - 各论 - 寒昭篇 & 文 - 卷十五:夜氏-十里红妆》
靖昭十二年二月,夜氏当家夜予秦自淮南、淮阳领回一群老先生,搁夜家别院里安置。时年三月,夜予秦于城东购置一排铺面,为上中下三层,提匾额“十里红妆”,乃是一胭脂铺子。
夜予秦感念兰容若、陆予泓同僚之情,乃许其二人入股,夜予秦独占六分,兰、陆各占两分,铺面全权夜氏打理,兰陆二人皆只吃红利。
靖昭十二年二月,夜氏当家夜予秦自淮南、淮阳领回一群老先生,搁夜家别院里安置。时年三月,夜予秦于城东购置一排铺面,为上中下三层,提匾额“十里红妆”,乃是一胭脂铺子。
夜予秦感念兰容若、陆予泓同僚之情,乃许其二人入股,夜予秦独占六分,兰、陆各占两分,铺面全权夜氏打理,兰陆二人皆只吃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