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朔,户部奏:“近拨五军营马、步官军二万于真定、保定、易州、涿州、通州操练,为紫荆关诸处应援,命总兵官刘安统领官军五千于关内外巡守,所用粮草宜预为备,而保定、易州、涿州粮料不足。请差郎中一员,将河南、山东等处运到民粮并直隶凤阳等处民运粮内共拨十五万石,自丁字沽进,直抵雄县诸处,令军民官司设法每处运五万石收贮备用。”从之。
于谦言:“五军中军等营原操旗军,头拨月支口粮五斗,二拨四斗五升,三拨四斗。近于河南等都司、南北直隶大河等卫所调来操备者,头拨只给四斗,二拨三拨又递减五升。夫养兵之法足食为先,乞一体支给为宜。”从之。
保定府完县奏:“上年达贼侵扰,民遭杀绝十六户,逃散一千六百一十三户,春旱无麦,现在户忧惶无措。请以现在户应征桑丝绢俟秋收征纳,逃户丝绢粮草俟其复业方可折偿,杀绝户一应征办除豁。”从之。
于谦言:“五军中军等营原操旗军,头拨月支口粮五斗,二拨四斗五升,三拨四斗。近于河南等都司、南北直隶大河等卫所调来操备者,头拨只给四斗,二拨三拨又递减五升。夫养兵之法足食为先,乞一体支给为宜。”从之。
保定府完县奏:“上年达贼侵扰,民遭杀绝十六户,逃散一千六百一十三户,春旱无麦,现在户忧惶无措。请以现在户应征桑丝绢俟秋收征纳,逃户丝绢粮草俟其复业方可折偿,杀绝户一应征办除豁。”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