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山公安:举报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有奖!
盐山公安盐山快报今天



盐山县公安局提醒您:烟花爆竹危害大,殃及四邻你我他,举报有奖同参与,监督防范靠大家。
根据盐山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限制销售烟花爆竹的通告》,为了我们的碧水蓝天和您的幸福生活,请严格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全年任何时间,禁放区域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违者依法予以罚款直至行政拘留,特此告知。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凡提供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线索、视频照片证据的,一经查实,视情给予200-1000元人民币奖励。
举报方式:1、通过电话举报110、5125972。2、通过盐山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3、举报人也可以到公安机关当面进行举报。
公安机关对举报人的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员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再次提醒!!禁放区域:县城建成区(北至北二环、南至宣惠河滨河公路、东至高成大街、西至齐堤大街合围区域内,包含以上合围道路及道路两侧门店。包含西三里村、刁庙村、贾张村、小王庄村、南杨庄村、南门外村、韩牛村)、新区、经济开发区企业内及周边、各乡镇驻地,全年任何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