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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洲苑不涉及“三供一业”,为什么要被“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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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业主好!
云洲苑小区的公建设施及职工俱乐部被相关部门人员列入国企家属区的“三供一业”(供水、供电、供热和物业管理)范畴而完全移交给小区所属的社区街道,这是相关部门、人员对国家政策的误读,由此造成了云洲苑全体业主利益被侵犯!
1、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是指国企(含企业和科研院所)将家属区水、电、暖和物业管理职能从国企剥离,转由社会专业单位实施管理的一项政策性工作。
据此,“三供一业”移交政策实施的对象,云洲苑小区完全不属于其范畴!因为云洲苑小区并非企业职工小区,是2002年国家取消职工福利分房制度后,嘉电职工为了有房安居而集资建设的商品房小区。
在集资筹划建造小区过程中,嘉电上级部门——“浙江省电力公司”为维护企业稳定健康发展,充分尊重嘉电职工的诉求,给予了力所能及的支持,但是,小区建设过程及建成后的一切管理模式,都是社会化的管理,房屋售价比当时周围商品房价格相略高,业主所缴纳的物业管理费也与市场价格相当。电厂企业只承担了一部分如公建设施的相关费用。所以,云洲苑的水、电、暖(没有)、物业管理从来都是市场化运作,既然嘉兴电厂从来没有包办管理,那从何而来的分离?
2、国企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背景是对九十年代国企改革中去除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的“补课”,是帮助企业脱困,主辅分离,尤其是为配合北方地区城镇供热体制的市场化改革而出台的政策,这与嘉电职工集资建房的云洲苑完全是“驴头不对马嘴”,分离移交工作责任主体根本不分!
电厂出资小区公建设施如职工俱乐部,一方面是小区的配套建设,另一方面是为进一步优化企业经营管理。职工们集中居住在同一小区,远离生产企业,是企业工会为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增强企业凝聚力,而进行精神方面的投资行为。现在,本由嘉电工会负责管理的职工俱乐部摇身一变,成为“三供一业”范畴的移交资产,其中的依据是什么?难道嘉电工会管理俱乐部一直是在办社会职能、主辅不分?难道街道要帮助嘉电工会脱困,使嘉电公司更好参与市场竞争?
3、按照“三供一业”移交政策:涉及“三供一业”的从业人员,原则上按照地市级以上地方政府制定的政策标准接收安置。
那么,云洲苑小区相关公建设施的管理人员和职工俱乐部的工作人员,地方政府是否也应该一并接收妥善安置?现电厂正进行员工的岗位重整工作,这些原在小区工作的嘉电职工,实质已无法重回生产岗位,在此,负责接收云洲苑“三供一业”移交的南湖社区街道与嘉电企业双方究竟是如何进行移交中人员的稳定衔接工作?是把人员一股脑儿送回电厂?
4、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也是为帮助居民小区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进行分户设表、按户收费,交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分离移交费用由企业和政府共同分担,其费用包括相关设施维修维护费用,基建和改造工程项目的可研、设计、旧设备拆除费用等。
建成仅十多年的云洲苑,是嘉兴市区中上档次的品质小区,远超嘉兴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目前根本不需要对水、电等系统进行改造。但云洲苑的公建设施已然成为了嘉电公司包袱,那就要求负责云洲苑“三供一业”接收的南湖社区街道提供云洲苑小区水、电系统的维护方案,对小区的公建配套设施进行全面的升级设计维护。
现在,负责云洲苑“三供一业”移交的南湖社区街道所接收的,只是云洲苑小区的公建门面房,没有提出具体的接收使用方案,要求街道不可随意变更这些门面房的功能定位,使用方案须征询小区业主的意见。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9-01-29 23:4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