辑安今吉林省集安市。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建县,1965年1月20日,将辑安县更名为集安县,1988年3月16日,撤销集安县,设立集安市(县级市)。
清光绪二十八年 (1902)清廷划桓仁六保、通化五保在通沟口设置辑安县,属奉天省兴京府。“辑安”是用来表示收拢民心,使地面安宁之意。1946年先后隶属辽宁省、辽东省。1949年属辽东省通化行署,成立辑安县人民政府。1952年6月,辑安县由通化专区管辖改划为辽东省直辖。1954年8月1日,由辽东省划归吉林省通化专区管辖。1954年划属吉林省,隶属通化专区。1955年,辑安县人民政府更名为辑安县人民委员会。1965年辑安县改名为集安县(驻集安镇)。1985年撤销通化专区,通化市升为地级市,隶属通化市。1988年撤县设市。1988年3月16日,国务院批复(国函[1988]49号)同意撤销集安县,设立集安市(县级)。以原集安县的行政区域为集安市的行政区域。1988年4月4日,吉林省人民政府通知(吉政发[1988]70号)集安市归通化市代管。
清光绪二十八年 (1902)清廷划桓仁六保、通化五保在通沟口设置辑安县,属奉天省兴京府。“辑安”是用来表示收拢民心,使地面安宁之意。1946年先后隶属辽宁省、辽东省。1949年属辽东省通化行署,成立辑安县人民政府。1952年6月,辑安县由通化专区管辖改划为辽东省直辖。1954年8月1日,由辽东省划归吉林省通化专区管辖。1954年划属吉林省,隶属通化专区。1955年,辑安县人民政府更名为辑安县人民委员会。1965年辑安县改名为集安县(驻集安镇)。1985年撤销通化专区,通化市升为地级市,隶属通化市。1988年撤县设市。1988年3月16日,国务院批复(国函[1988]49号)同意撤销集安县,设立集安市(县级)。以原集安县的行政区域为集安市的行政区域。1988年4月4日,吉林省人民政府通知(吉政发[1988]70号)集安市归通化市代管。